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合营公司通用首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提供委托贷款展期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过去 12 个月累计向通用首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2 次,
金额 17,700 万元人民币,本次委托贷款完成后,累计向通用首创水务投
资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3 次,金额 35,400 万元人民币。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5 年度第七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通用首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展期
的议案》,公司拟向合营公司通用首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首创”)
提供委托贷款展期,委托贷款展期金额共计 17,700 万元人民币,其中,拟于 2015
年 6 月通过招商银行北京建国路支行向其提供委托贷款展期 5,700 万元人民币,
2015 年 12 月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其提供委托贷款展期 12,000 万元人
民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因公司董事长刘晓光同时兼任通用首创董事长,公司董事、总经理俞昌建同
时兼任通用首创董事,公司副总经理曹国宪同时兼任通用首创董事,根据《股票
上市规则》的规定,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通用首创成立于 2003 年,为公司与法国 Veolia Eau - Compagnie Générale des
Eaux 公司合资成立的外商投资性公司,双方股东各持有 50%股权。通用首创注册资
本:31,860 万美元;注册地:北京;法人代表:刘晓光;主营业务为中国城市供
水和污水处理项目的直接投资及运营管理等;通用首创截至 2014 年度经审计的资
产总额为 379,078.29 万元,净资产为 171,942.33 万元,营业收入为 3,974.92 万
元,净利润为-116.22 万元;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381,358.48 万元,净资产为 171,141.48 万元,营业收入为 701.68 万元,净利润
为-1,158.26 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通用首创提供委托贷款展期,委托贷款展期金额共计 17,700 万元人
民币,期限一年,利率为 6.42%;定价原则参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本次委托贷款
将用于偿还通用首创银行贷款,其中,拟于 2015 年 6 月通过招商银行北京建国路
支行向其提供委托贷款展期 5,700 万元人民币,2015 年 12 月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
阳门支行向其提供委托贷款展期 12,000 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通用首创为公司的合营公司,本次委托贷款用于通用首创的日常经营活动,
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及战略规划,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5 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通用首
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展期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刘晓光、俞昌建
按规定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9 名董事审议并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认为:公司本次向关联方通用
首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展期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贷款利率的确定符合市场
规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交易并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向关联方通用首创水务投资
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展期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本次
委托贷款利率的确定符合市场规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交易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
通用首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展期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该议
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向关联方通用首创
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展期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贷款利率的确定符合市场规则,
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交易并同意将
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过去 12 个月累计向通用首创提供委托贷款 2 次,金
额 17,7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83%;本次委托贷款完
成后,累计向通用首创提供委托贷款 3 次,金额 35,4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67%。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15 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