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5-15
   轻纺城 2014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 2015—018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转增比例:每 10 股转增 3 股,即每股转增 0.3 股
●股权登记日:2015 年 5 月 20 日
●除权除息日:2015 年 5 月 21 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15 年 5 月 22 日
一、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方案已经 201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
登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14 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 2015 年 5 月 20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公司 2014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 2014 年末
总股本 805,379,631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 共 计 转 增 241,613,889 股 。 本 次 转 增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805,379,631 股增至 1,046,993,520 股。
三、相关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5 年 5 月 20 日
     2、除权除息日:2015 年 5 月 21 日
   轻纺城 2014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3、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15 年 5 月 22 日
四、转增对象
    截止 2015 年 5 月 20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登记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转增实施办法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将按照登记公司有关规定,由登记公司
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的持股数,按比例直接
计入股东账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本    本次变动后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86,603,450        55,981,035     242,584,485
其中:国有法人持股                186,603,450        55,981,035     242,584,48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618,776,181       185,632,854     804,409,035
其中:A 股                        618,776,181       185,632,854     804,409,035
三、股份总数                      805,379,631       241,613,889   1,046,993,520
七、按新股本摊薄计算的每股收益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按照实施后新股本总额
1,046,993,520 股摊薄计算的公司 2014 年度每股收益为 0.32 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点:本公司投资证券部
     2、联系人:季宝海
     3、咨询电话:0575-84135815
     4、传真:0575-84116045
九、备查文件
     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