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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5-15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2015 年 5 月 22 日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AUCMA COMPANY LIMITED                 文件目录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目录
一、     股东投票注意事项
二、     股东投票表
三、     会议议程
四、     会议议案及附件
       1、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见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2、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附:中兴华审字(2015)第 SD-4-009 号《审计报告》(内容见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4、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   关于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6、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5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
    附:《物资采购协议》和《销售协议》
       7、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融资业务及担保授权的议案
       9、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0、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11、 关于提名公司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AUCMA COMPANY LIMITED            一、投票表决注意事项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投票表决注意事项
       1、 每张投票表上请务必填写股东(代表)姓名、股东账号、持股数
量。
       2、 每张投票表上有 11 项议案,请逐一进行表决。
       3、 表决时请在所列议案右方的投票意见栏“同意”、“反对”、“弃权”
中任选一项,在相应投票意见栏划“√”,不选或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
对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同意股数。
       4、 请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水笔填写,不得用红笔或铅笔,
否则视作弃权。
       5、 填写完毕,请依次将投票表交给计票人,如不投票,或股东(代
表人)未在投票表上签名的,该投票视作弃权。
       6、 投票结果统计期间,请不要擅自离开会场,等候宣布表决结果。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AUCMA COMPANY LIMITED                     二、 股东投票表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    东     投     票
股东(代表)姓名                                  持股数量
 股 东 账 户                                    单位名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投票意见
序号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    关于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5
  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融资业务及担保授权的议案
  9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
 10
       案
                 累积投票议案                              投票数(股)
11.00 关于提名公司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1.01 李方林
11.02 刘成虎
                                                             2015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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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CMA COMPANY LIMITED              二、 股东投票表
    说明:
    1、请在所列议案右方的投票意见栏“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
一项,在相应投票意见栏划“√”。
    2、上述议案 11.00 中的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监事时,
每位股东拥有对监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2。股东可以将其
拥有的表决票数全部投给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个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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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30
   二、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主 持 人:董事长
   四、与会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五、会议议程:
   第一项、 审议《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二项、 审议《关于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三项、 审议《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四项、 审议《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第五项、 审议《关于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第六项、 审议《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5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七项、 审议《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八项、 审议《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融资业务及担保授权的议案》;
   第九项、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第十项、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第十一项、 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十二项、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第十三项、 与会股东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投票期间股东提问,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第十四项、 推举 2 名股东代表(如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低于两名,
则推举一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代表和见证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董
事会秘书公布议案投票结果;
   第十五项、 各位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第十六项、 律师见证;
   第十七项、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2015 年 5 月 22 日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AUCMA COMPANY LIMITED           四、会议议案 之一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董事会 2014 年度工作已经结束,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14 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
    请予审议。
    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见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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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CMA COMPANY LIMITED             四、会议议案 之二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14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
对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现将本年度监事会
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 2014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所有监事均勤勉尽责,出
席会议,所审议案均获通过。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4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的规定规范运
作,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及治理制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时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并在日常工作中得到了有
效执行,财务管理规范;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4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事项。
    4、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有关关联交易已履行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并严格按
照有关关联交易协议执行,信息披露及时充分,公司关联交易符合“三公”
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015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依据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不断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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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CMA COMPANY LIMITED              四、会议议案 之三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14 会计年度已经结束,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14 年度的利润表
和合并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和合
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15)
第 SD-4-009 号《审计报告》。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中兴华审字(2015)第 SD-4-009 号《审计报告》(内容见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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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CMA COMPANY LIMITED             四、会议议案 之四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各位股东:
    公司 2014 会计年度已经结束,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15)第 SD-4-009 号《审计报告》,公司 2014 年
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1,472,109.90 元,母公司净利润
34,110,980.15 元,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309,970,319.96 元,
合并未分配利润-256,958,748.62 元;根据《章程》规定,公司尚不具备分
红条件。因此,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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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CMA COMPANY LIMITED              四、会议议案 之五
             关于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公司已经编制完成
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年报摘要已刊登在 2015
年 4 月 14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AUCMA COMPANY LIMITED                   四、会议议案 之六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14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交易情况如下:
   1、关联采购(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金额
青岛澳柯玛制冷发展有限公司                原材料                 1,252,058,364.46
   2、关联销售(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金额
青岛澳柯玛制冷发展有限公司                原材料及冰柜销售          29,313,962.75
青岛华通东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自动售货机                  2,850,000.00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2015 年公司将继续通过青岛澳柯玛制冷发展有限
公司采购原材料,并继续向其销售部分产品、材料、割帐等,现提议授权
公司签署有关《物资采购协议》和《销售协议》,2015 年主要关联交易情况
预计如下:
                                                           单位:元
       关联人            交易类别   交易内容       2014 年金额     2015 年预计金额
青岛澳柯玛制冷发展有限
                       关联采购   原材料 1,252,058,364.46                14 亿
公司
青岛澳柯玛制冷发展有限          销售产品、材
                       关联销售              29,313,962.75              3500 万
公司                            料、割帐等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公司与关联方间签署的《物资采购协议》和《销售协议》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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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CMA COMPANY LIMITED             四、会议议案 之七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近日,公司收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函件,获悉承担本公司 2014 年度审计工
作的执业团队拟整体加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并且
是国内十二家具有 H 股审计资质的事务所之一,为全球领先的国际会计组
织 Grant Thornton International(“致同国际”)在中国唯一的成员所,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现提议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同时,向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 201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98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42 万元,公司承担与现场审计有关的食宿费用。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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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CMA COMPANY LIMITED                 四、会议议案 之八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融资业务及担保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资金管理要求,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提高资金运
作效率,现提议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保障公司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公司业务
需要,签署有关融资、授信等文件及相关协议合同。具体如下:
    1、授权融资业务范围包括:银行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
汇票贴现等各类银行融资业务;开具信用证、信用证保理、保兑仓等各类
贸易融资业务;融资租赁、信托融资、委托融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等其
他融资业务;
    2、担保业务授权范围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
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明细如下:
                                  预计金额
    担保人         被担保人                       融资方式               备注
                                  (万元)
澳柯玛股份有 澳柯玛股份有限                    银行融资、融资租
                                                                  可在授权期内
限公司及下属 公司及下属控股         110000     赁融资、信托融
                                                                  循环使用
控股子公司   子公司                            资、委托融资等
             澳柯玛股份有限                    银行融资、融资租   可在授权期内
资产抵押     公司及下属控股         65000      赁融资、信托融     循环使用
             子公司                            资、委托融资等
     合计
    3、授权董事长签署单笔金额 3 亿元以内的融资业务和担保业务相关协
议文件。
    4、授权总额度为:融资业务净额不超过 15 亿元、担保业务不超过 17.5
亿元。
    5、本授权有效期 1 年,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长根据本授权签署相关文件后,应当定期以书面形式向董事
会全体成员报告有关业务办理情况。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AUCMA COMPANY LIMITED                 四、会议议案 之九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14 年 10 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
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根据上述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现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章节条款               原文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三十一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 第三十一条 公司与证券登记机构签
            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 订股份保管协议,定期查询主要股东
            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 资料以及主要股东的持股变更(包括
            份的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 股权出质)情况,及时掌握公司的股
            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权结构。
第四章第
            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
一节 股东
            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
                                          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
                                          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
                                          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
                                          利,承担同种义务
            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 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
            会的地点为:公司所在地或者公 地点为:公司所在地或者公司董事会
第 四 章 第 司董事会确定的其他地点。      确定的其他地点。
二节 股东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
大 会 的 一 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可提供网络 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
般规定      投票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 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
            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 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
            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为出席。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
第四章第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
六节 股东
          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开披露。
大会的表
决和决议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
          权。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
                                       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
                                       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AUCMA COMPANY LIMITED            四、会议议案 之九
                                             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
                                             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
                                             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
                                             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八十一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      第八十一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
第四章第    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    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
六节 股东   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      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大会的表    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     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
决和决议    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利。
            第九十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第九十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
            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     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
            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
第四章第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     机构作为沪港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
六节 股东   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     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
大会的表    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      除外。
决和决议    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
                                             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
                                             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
                                             \"弃权\"。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应实施积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应实施积极的
            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     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
            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     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
            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     性和稳定性,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     利润分配方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
            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充分考     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
第 八 章 第 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       中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
一节 财务 见;同时,公司利润分配以母公       的意见;同时,公司利润分配以母公
会计制度    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依据,并遵     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依据,并遵守合
            守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可供分     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
            配利润孰低进行分配的原则。       低进行分配的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如下: ......
            下: ......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AUCMA COMPANY LIMITED                     四、会议议案 之十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14 年 10 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
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根据本次修订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
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章节条款                  原文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的       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组织和行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效率,保证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第一章      使职权及其程序和决议内容合         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
总则        法、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则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 股东大会由股东组成,代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
第一章      表股东的利益。股东大会是公司       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总则        的权力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力。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有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
第一章      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出席股东大       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
总则        会,对以下问题出具意见并公         告:......
            告:......
            第二十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在公司住所地或公
            住所地或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其他       司章程规定的地点召开股东大会。
            地点召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       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会议形式召开。上市公司可以采       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
第四章
            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或其       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
股东大会
            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       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
的召开
            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       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       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
            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       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AUCMA COMPANY LIMITED                 四、会议议案 之十
            权。
            第二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    第二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
            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主持。
            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
            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   不履行职务时,由监事会副主席主持;
            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   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
第四章      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   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
股 东 大 会 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   名监事主持。
的召开      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   举代表主持。
            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本议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   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
            反本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
            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   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
            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   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
            人,继续开会。
            第三十一条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    第三十一条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
            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   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
            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
            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上市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   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
            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披露。
第四章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
股东大会
                                           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
的召开
                                           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
                                           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
                                           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
                                           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
                                           比例限制。
            第三十五条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    第三十五条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
第四章      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   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
股 东 大 会 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
的召开      决的以会议计票统计结束前最后   票结果为准。
            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AUCMA COMPANY LIMITED                四、会议议案 之十
         第三十六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第三十六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
         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       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
         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       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
         权。                               机构作为沪港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
第四章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       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
股东大会
         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       外。
的召开
         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
         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
                                            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
                                            “弃权”。
         第三十七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        第三十七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
         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       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
         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       监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低于两名
         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       的,可推举一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
         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
第四章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       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股东大会
         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
的召开
         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
         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上市       票、监票。
         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通过       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公司股东
         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票       或其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
         结果。                             查验自己的投票结果。
         第四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第四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
         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或
         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       者阻挠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投票权,不
第四章
         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       得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股东大会
         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
的召开
         日起 60 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       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
         销。                               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
                                            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请求人民法
                                            院撤销。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AUCMA COMPANY LIMITED         四、会议议案 之十一
             关于提名公司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有关规定,原监事会主席王言宝先生、监事李在岩先生辞职后,
公司应尽快按法定程序补选新任监事。因此,现提名李方林先生、刘成虎
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其任期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其他监
事任期相同。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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