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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5-14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名称:《沈阳市智慧沈北项目共建合同》(以下简称“《共
建合同》”)。
     合同生效条件:《共建合同》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共建合同》项下项目有利于公司
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改善公司经营业绩,使得公司资本结构得到改善、
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为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特别风险提示:
    智慧城市业务属于资金和技术密集型行业,资金需求巨大,公司目
前流动资金较少,难以大规模开展智慧城市业务。因此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29 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向顾国平等九名特定对
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643,835,616 股(含 643,
835,616 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235,0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 24,123.39 万元用于智慧城市
研发与运营中心项目,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智慧城市业务的营运资金。但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尚存在一定
不确定性。如本次非公开发行未能成功,公司将通过贷款、股东借款等
可行的融资方式解决项目资金,但可能对《共建合同》项下项目的实施
产生影响。
    一、审议程序情况
    2015 年 5 月 1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签署沈阳市智慧沈北项目共建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辽宁现
代通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通讯”)签署《沈阳市
智慧沈北项目共建合同》。
    上述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共建合同》相关情况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政府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了公司为智慧
沈北项目 PPP 社会资本共建合作方,并决定由公司与沈阳市沈北新区人
民政府直属企业现代通讯组建项目合资公司承担实施智慧沈北项目投
资建设与运营。智慧沈北项目规划范围 9 平方公里,预计投资 15 亿元。
公司与现代通讯关于智慧沈北项目的合作主要分为项目建设、产权回购
与运营服务三个方面,合同总额 15 亿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工程竣工
验收时的审计结算价格为依据)。
    (二)辽宁现代通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辽宁现代通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 76-28 号
    法定代表人:孟凡开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产业投资(法律法规禁止及应经审批而
               未获批准的项目除外);市政工程、土木工程;物业管
               理;房屋租赁服务。
    成立日期:2010 年 12 月 17 日
    股权结构:沈阳农业高新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 100%。
    现代通讯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政府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了公司为智慧
沈北项目 PPP 社会资本共建合作方,并决定由公司与沈阳市沈北新区人
民政府直属企业现代通讯组建项目合资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承担实施智慧沈北项目投资建设与运营。智慧沈北项目规划范围 9 平方
公里,预计投资 15 亿元。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
4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0%;现代通讯以货币出资人民币 50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10%。
    公司与现代通讯关于智慧沈北项目的合作主要分为项目建设、产
权回购与运营服务三个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建设。项目公司应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及标准进行相关建设,
或以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本项目工程承建分包商;现代通讯应为本项目招
标提供政府招标平台,并确保本项目招标组织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本次项目的建设内容将由顶层设计、主体工程、ICT 基础设施、共性平
台、配套系统组成。
    2.产权回购。为把 9 平方公里的区域打造成一个有机的智慧城市
体系,项目公司将建设诸多智慧化模块。本项目分批竣工后,由沈北新
区人民政府指定机构根据项目立项时的可研报告为原则、后续双方认可
签订的建设合同中的标准为补充进行逐批验收,并对项目进行审计确定
竣工结算依据;验收合格后,现代通讯按合同约定分期向项目公司支付
相关资产的回购款,直至回购款全部结清,项目公司将资产所有权全部
移交现代通讯。
    3.运营服务。项目建成(竣工)后的运营方面,针对不同的部分
由多方各自承担运营责任,原则上,政府或现代通讯将运营公益、非盈
利的公共设施部分,项目公司将对除此之外的设施与服务部分整体统筹
运营,并承担运营成本,现代通讯应以特许经营权的形式授权项目公司
进行运营。运营期为自竣工之日起 10 年,项目公司在运营期内自负盈
亏。运营期结束后,项目公司需将运营权移交给现代通讯或其指定第三
方行使。
     项目总体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金额 88,500 万元,建设周期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二期建设金额 61,500 万元,建设周
期自 2016 年 7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15 亿元(具体金额以工程竣工验收时的审计结
算价格为依据,以下简称结算价格),如项目公司在实际项目实施中发
生增减项,需取得双方书面认可,方可相应调整项目规模。双方约定回
购总金额为全部回购金额的加总(即项目总投资金额加上约定利润总
额),现代通讯将逐步对项目进行回购,即随着工程的逐批竣工并验收
合格,现代通讯也相应地逐批向项目公司回购所对应的项目所有权。每
次回购所需支付的回购金额为该批次工程所对应的建设投资资金加约
定利润。现代通讯拟支付给项目公司的款项,将通过沈阳市沈北新区人
大决议,并纳入财政预算,作为现代通讯向项目公司支付回购款的担保。
项目建设完毕后,由项目公司对部分项目实施特许经营。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共建合同》项下项目有利于公司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改善公司经
营业绩,使得公司资本结构得到改善、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保护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智慧城市业务属于资金和技术密集型行业,资金需求巨大,公司目
前流动资金较少,难以大规模开展智慧城市业务。因此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29 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向顾国平等九名特定对
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643,835,616 股(含 643,
835,616 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235,0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 24,123.39 万元用于智慧城市
研发与运营中心项目,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智慧城市业务的营运资金。但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尚存在一定
不确定性。如本次非公开发行未能成功,公司将通过贷款、股东借款等
可行的融资方式解决项目资金,但可能对《共建合同》项下项目的实施
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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