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15 年 5 月 13 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通知: 自 2015 年 2 月 26 日至 2015 年 5 月 13 日收盘,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 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 6,810,45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 本次减持后,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277,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0.61%,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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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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