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答复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
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0137号]
(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同相关中
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涉事项进行了逐项落实,于2015年4月25日发布
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
见回复的公告》,并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审核。经
审核,并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细化和补充。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反馈意见之答复(修订)》详见巨潮资讯(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董事
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
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