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获得省国资部门同意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事项,该重组事项的相关内容刊登于 2015 年 4 月 7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上。 日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事项获得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书面文件批复(陕国资产权发【2015】123 号),同意公 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刘京京、蔡玉钻、肖吕强和天 津红杉资本投资基金中心、上海云锋股权投资中心、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拉萨涌金慧泉投资中心持有的北京嘉和一品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 100%的股权。并要求公司在本次重组完成 10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 以书面形式报省国资委备案。 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相关工作进展顺利。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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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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