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5-13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5 月 12 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 年 5 月 11 日至 2015 年 5 月 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12 日 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5
月 11 日 15:00—2015 年 5 月 12 日 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科技园南区软件产业基
地 4 栋 B 座 8 层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召集人: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煜曦先生。
    6. 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刊登在 2015 年 4 月 21 日和 2015 年 5 月 7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
    7.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5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
份 108,832,4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301,080,184 股的 36.15%,
全部为 A 股股东。
    2.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 人,代表有效表
决权的股份 105,757,7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01,080,184 股
的 35.13%,全部为 A 股股东。
    3.通过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2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3,074,72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301,080,184 股的 1.02%,全部为 A 股股东。经
核查,不存在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同时参加现场投票的情况。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3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 3,186,0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301,080,184 股的 1.06%,
全部为 A 股股东。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所审
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股数 105,762,721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8%;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3,069,726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股数 105,762,721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8%;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3,069,726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股数 105,762,721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8%;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3,069,726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
    4.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同意股数 105,762,721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8%;
反对股数 3,069,726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弃权股
数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6,3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5%;反对 3,069,726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
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股数 105,762,721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8%;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3,069,726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6,3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3,069,726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5%。
    6.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股数 105,762,721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8%;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3,069,726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
    7.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1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
    同意股数 105,762,721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8%;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3,069,726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6,3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3,069,726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5%。
    8.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股数 105,762,721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8%;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3,069,726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6,3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3,069,726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5%。
    9.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股数 105,762,721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8%;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3,069,726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
    五、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孙林律师、钟晓敏律师见证了本次
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