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1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距
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4,34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
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 元;持有
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4.75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
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
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5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5 月 20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5 月 2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5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5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785 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07*****113 朱国栋
3 08*****072 苏州追梦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 08*****544 苏州天特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 08*****910 深圳乾振投资有限公司
6 08*****715 杭州丰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 08*****702 重庆麒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 07*****417 王志弘
五、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苏州市银珠路 17 号
咨询联系人:温波飞、欧萌
咨询电话:0512-66905892
传真电话:0512-66905892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0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