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短期融资券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 1 月 5 日召开 2015 年度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2015 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
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为 30 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临 2014-082、临 2014-088、临 2015-001 号公告。
公司近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发布
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SCP93 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接受注册通知书》中明确,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
册金额为 30 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 年内有效,由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公
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 2 个月内完成,
后续发行应提前 2 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发行注册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的规
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