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5月11日,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香
港喜多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喜多来集团”)的通知,由于资金调整的原
因,香港喜多来集团通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于2015年3月13日至5月8日减持本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769,947股,本次减持不会引起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
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 (股) (%)
香港喜多来 竞价交易 2015年3月 25.11 3,599,947 0.99%
集团 竞价交易 2015年5月 35.36 170,000 0.05%
合计 3,769,947 1.0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称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91,236,669 25.08% 87,466,722 24.04%
香港喜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1,236,669 25.08% 87,466,722 24.04%
来集团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香港喜多来集团未做过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3、本次减持后香港喜多来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87,466,7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04%,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
4、公司控股股东香港喜多来集团及实际控制人石林曾在2012年9月13日的《详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承诺,自报告书签署之日,12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票。
香港喜多来集团曾于2013年11月28日承诺,自2013年11月28日起至未来六个月内,
不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香港喜多来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Rich River Investments Limited,曾于2014年
12月1日作出承诺,自2014年11月28日起,未来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
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香港喜多来集团及其一致行动
人Rich River Investments Limited,六个月内共计出售本公司股份的数量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4.97%。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承诺,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
定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