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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5-12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5月11日,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香
 港喜多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喜多来集团”)的通知,由于资金调整的原
 因,香港喜多来集团通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于2015年3月13日至5月8日减持本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769,947股,本次减持不会引起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
 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      (股)      (%)
   香港喜多来 竞价交易          2015年3月       25.11      3,599,947     0.99%
       集团   竞价交易          2015年5月       35.36        170,000     0.05%
                      合计                                 3,769,947     1.0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称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91,236,669      25.08%    87,466,722     24.04%
香港喜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1,236,669      25.08%    87,466,722     24.04%
  来集团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香港喜多来集团未做过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3、本次减持后香港喜多来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87,466,7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04%,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
    4、公司控股股东香港喜多来集团及实际控制人石林曾在2012年9月13日的《详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承诺,自报告书签署之日,12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票。
    香港喜多来集团曾于2013年11月28日承诺,自2013年11月28日起至未来六个月内,
不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香港喜多来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Rich River Investments Limited,曾于2014年
12月1日作出承诺,自2014年11月28日起,未来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
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香港喜多来集团及其一致行动
人Rich River Investments Limited,六个月内共计出售本公司股份的数量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4.97%。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承诺,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
定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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