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
理财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总裁具体实施上述理
财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详见公司公告,公告
编号:2015-01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
见。
一、投资理财概况
公司于2015年5月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及工银瑞信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工银瑞信投资-瑞祥系列150号保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
管理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工银瑞信投资-瑞祥系列 150 号保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2、资产管理人: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资产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4、投资起始日:2015 年 5 月 8 日
5、投资终止日:2015 年 6 月 5 日
6、预期年化收益率:4.8%
7、产品类型:保本型
8、投资范围:票据资产、场外货币市场基金、场外债券基金、银行存款本息
等以及委托人书面认可的其他场外金融工具或资产。本资产管理计划的票据资产
投资仅限于投资票据转让方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款。
9、投资金额:4,030 万元人民币
10、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及工银瑞
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
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保本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保本理财产
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
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
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除本公告所述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过去的十二个月未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及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签订的《工银瑞信投资-瑞祥系列 150 号保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2、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