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宁夏国资委批复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披露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定向回购股份和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并于 2015 年 4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近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广夏(银川)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批复》( 宁国资发﹝2015﹞30 号):
同意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报送的宁夏宁东
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
方案,即《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和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本次交易完
成后,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为 145837.47
万股,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42982.02
万股,占 29.47%,为第一大股东。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尚待 2015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