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于 2015 年 5 月 7 日在鞍山市鞍千路 281 号公司一
楼 101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以书面和邮件形式向所有董
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刘家镇先
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松森先生主
持,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合作承担吉林市区旧沥青混合料厂内热再生项目建
设并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为拟以 PPP 模式承担包括旧沥青混合料厂内热再生项目建设,董事会同意
公司以自有资金与吉林市城投筑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市政建设有限责任
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并签署《关于合作承担吉林市区旧沥青混合料厂内
热再生项目建设并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协议》。
拟设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4000 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 800 万元,占
注册资本比例 20%;吉林市城投筑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 2040 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51%;吉林市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额 1160 万元,占
注册资本比例 29%。
投资各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入股,各方投资应在合资公司注册时一次到位。
合资公司名称暂定为吉林市环欣能源再生筑路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工商核
定为准);注册地址为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资公司主要业务为废旧沥
青混合料回收、加工、销售,道路沥青混合料及相关产品加工、销售。
拟设立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及协议的主要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义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