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15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2,8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
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425000 元 ,权益登记日
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25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5 月 1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5
月 15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5 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90 烟台东益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2 08*****315 PACIFIC RAINBOW INTERNATIONAL,INC.
3 08*****692 烟台华益投资有限公司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 7 号
咨询联系人:白星华、刘晓杰、王永辉
咨询电话:0535-6371119
传真电话:0535-6371119
六、备查文件
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