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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5-08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5 日分别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2015
年 5 月 5 日,公司在前述媒体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
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5年5月7日下午14
点30分;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 2015年5月6日下午15:00-2015
年5月7日下午15:00;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5 年5月7日上午9:30
-11:30,下午13:00-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5区3
号楼6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表决;
    4、召 集 人:本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经与会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强炜主持;
    6、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 218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32,565,269 股,占公司总股份
897,866,712 股的 25.90%。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81,239,08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9.05%。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 名,代表有
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22,666,85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4.8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214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9,898,415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1.1024%。
    (二)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公司聘请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徐建军、杨兴辉律师对
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相关决议公告均已在公司指定媒体刊载,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具备
合法性、完备性。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一)2014 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222,770,4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5.79%,反对 9,651,8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4.15%,弃权 143,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06%。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71,444,265股同意,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7.94%;9,651,815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1.88%,143,000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8%。
  (二)2014 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222,770,4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5.79%,反对 9,651,5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4.15%,弃权 143,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06%。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71,444,265 股同意,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7.94%;9,651,515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1.88%,143,300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8%。
   (三)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 222,770,4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5.79%,反对 9,647,8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4.15%,弃权 147,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06%。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71,444,265 股同意,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7.94%;9,647,815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1.88%,147,000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8%。
   (四)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22,770,4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5.79%,反对 9,764,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4.20%,弃权 29,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01%。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71,444,265 股同意,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7.94%;9,764,915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02%,29,900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4%。
   (五)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22,770,4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5.79%,反对 9,647,8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4.15%,弃权 147,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6%。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71,444,265 股同意,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7.94%;9,647,815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1.88%,147,000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8%。
     (六)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22,770,4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5.79%,反对 9,647,8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4.15%,弃权 147,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6%。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71,444,265 股同意,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7.94%;9,647,815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1.88%,147,000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8%。
     (七)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议
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22,805,4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5.80%,反对 9,648,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4.15%,弃权 111,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05%。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71,479,265股同意,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7.98%;9,648,315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1.88%,111,500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4%。
      四、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情况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建军、杨兴辉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间、
方式和内容以及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
    2、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五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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