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持续督导协议公告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芝生物”)于 2014年 4月 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简称:新芝生物;证券代码:430685。
通过与新芝生物友好协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欲承接其主办券商工作,并对其履行持续督导职责。为此,本公司成立了专门的项目小组,对新芝生物自挂牌以来的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核查。自挂牌以来,新芝生物不断完善治理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新芝生物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本公司同意承接新芝生物主办券商工作,并于 2015年 5月 5日与新芝生物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书》。
本公司已对新芝生物公司业务、公司治理、财务以及自挂牌以来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将自《持续督导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