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5 月 6 日,珠海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第一 大股东庄春虹女士通知:2015 年 5 月 6 日,庄春虹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934,3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2%。 截至 2015 年 5 月 6 日收盘,庄春虹女士目前尚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4,043,7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38%,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次减持后,庄春虹女士不排除在未来十二月内继续减持的可能。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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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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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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