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5-007
股份代码:831444 股份简称:汇隆新材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亍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 4月 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04)。经事后审核发现,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原公告中部分内容有误,公司现进行如下更正:
原公告中“二、会议表决情况(九)审核通过了《预计 2015关联交易的议
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公司目前银行借款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且尚未到期,预计 2015年仍将接受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同时公司目前也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财务资助,预计 2015年仍将接受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
此议案关联方回避表决,由无关联方 4人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更正为:
“(九)审议通过了《预计 2015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议案内容:公司目前银行借款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且尚未到期,预计 2015年仍将接受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同时公司目前也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财务资助,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公司共向沈顺华、朱国英借款共计 34,634,228.75元,预计 2015年仍将继续接受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财务资
助,预计借款金额与 2014年末金额大致相当。
此议案关联方回避表决,由无关联方 4人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4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15-007
公司将同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更正后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 5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