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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15-05-05
公告编号:2015-007 
股份代码:831444        股份简称:汇隆新材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亍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 4月 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04)。经事后审核发现,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原公告中部分内容有误,公司现进行如下更正:
    原公告中“二、会议表决情况(九)审核通过了《预计 2015关联交易的议
    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公司目前银行借款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且尚未到期,预计 2015年仍将接受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同时公司目前也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财务资助,预计 2015年仍将接受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
    此议案关联方回避表决,由无关联方 4人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更正为:
    “(九)审议通过了《预计 2015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议案内容:公司目前银行借款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且尚未到期,预计 2015年仍将接受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同时公司目前也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财务资助,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公司共向沈顺华、朱国英借款共计 34,634,228.75元,预计 2015年仍将继续接受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财务资
    助,预计借款金额与 2014年末金额大致相当。
    此议案关联方回避表决,由无关联方 4人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4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15-007 
公司将同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更正后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 5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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