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2139 债券简称:11 洪水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洪城水业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因公司正在筹划与本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2 月 27 日起停牌,于 2015 年 3 月 13 日因所筹划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进入
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自 2015 年 4 月 13 日起经申请继续停牌不超过 1 个月。根
据有关规定,由于预计无法在重组停牌后 2 个月内复牌,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再次申请延期复牌,现将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
牌的董事会决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5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
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等会议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5 年 5 月 5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 8 名,实际参会董事 8 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洪城水业重大资
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再次申请延期复牌,本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5
月 13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1 个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1、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2 月 27 日起停牌,并于 2015 年 3 月 13 日进入重大
资产重组程序。
2、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背景及原因
本次重组是为了推动地区公用事业产业整合,吸纳优质公用资产,丰富公
司业务内容,拓宽公司外延式发展领域,促进公司向“大公用”综合型平台转型,
进一步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3、重组框架方案
(1)主要交易对方
目前公司正在与多方积极沟通,尚未确定最终的交易对方,但范围初步确
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第三方。
(2)交易方式
拟通过向标的公司股东发行股份购买标的公司资产。
(3)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拟注入的资产为多个标的资产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拟注入标的资产均
属于公用事业行业。
(三)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1、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作的工作
自公司股票从 2 月 27 日停牌起,公司及有关各方就本次重组交易事项进行
了积极有效的沟通,相关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工作有序开展。截至目前,中介机
构正深入开展对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尽职调查,公司及有关各方对标的资产涉及
的相关事项仍在进一步沟通中。
2、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于 2015 年 2 月 27 日发布了《洪城水业重大事项停
牌公告》(编号:临 2015-006 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2 月 27 日起停牌。
2015 年 3 月 6 日公司发布了《洪城水业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编号:临
2015-007 号)。
2015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发布了《洪城水业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编号:
临 2015-008 号),确认公司拟进行的重大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
股票自 2015 年 3 月 13 日起停牌 1 个月。
2015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发布了《洪城水业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编号:
临 2015-009 号)。
2015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发布了《洪城水业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编号:
临 2015-010 号)。
2015 年 4 月 3 日,公司发布了《洪城水业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编号:
临 2015-011 号)。
2015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发布了《洪城水业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编号:
临 2015-012 号)。
2015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发布了《洪城水业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编
号:临 2015-017 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4 月 13 日起继续停牌 1 个月。
2015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发布了《洪城水业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编号:
临 2015-018 号)。
2015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发布了《洪城水业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编号:
临 2015-019 号)。
2015 年 5 月 5 日,公司发布了《洪城水业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编号:
临 2015-021 号)。
(四)继续停牌的必要性和理由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较多,涉及到与多个交易对手方的协商论证,
同时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较为复杂,需要一定的时间,为确保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
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因此申请延期
复牌。
(五)申请继续停牌时间及下一步推进重组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
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要求,公司拟在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再次延期复牌,即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5 月 13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1 个月。停牌期间,本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
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
况。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关注本公司后续公告。
鉴于该事项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