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5-06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XXX、XXX 外的董事会全体
    继 2015 年 3 月 31 日和 4 月 28 日股东减持股份公告后,东北电气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东北电气”)于 2015 年 5 月 4 日收到本公司持
股 5%以上股东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投”)减持本公司股份
的通知函: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新东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41,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694%。具体情
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本次减持股份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新东投       大宗交易    2015 年 4 月 30 日           6.77        41,000,000                 4.694
            合计                     —                  —         41,000,000                 4.69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25,113,872          14.325       84,113,872       9.631
 新东投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5,094,850          14.323       84,094,850       9.629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022            0.002          19,022         0.002
                                               -1-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是否违反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
关规定:□是        √ 否
    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减持是否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及其在《股
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是       □   否
    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业务规则的规定。
    3、关于新东投最低减持价格承诺及减持价格的说明
    在 2006 年 5 月 12 日《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
告》中,新东投承诺:持有东北电气的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 个月内不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或转让,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
的原非流通股股份的价格不低于人民币 5 元/股。
    本次减持过程中,新东投完全遵守了上述承诺,没有违反最低减持价格的承
诺,减持价格均在 5 元/股以上。
    4、本次减持后,新东投持有股份占本公司发行总股本的 9.631%,仍为本公
司的单一最大股东。
    三、备查文件
    1、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减持情况通知函》;
    2、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2-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
-3-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