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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5-05-05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5日开市起复牌。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于2015年5月4日下午14:00时在公司二楼大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4月24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董事,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杨宁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2015年4月24日公告的《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
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文件暨股票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0)中披露公
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宁
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祥云县腾龙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决定》(证监许可[2015]643号),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经
2015年4月7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5年第26次并购重组
委会议审核未获通过。并购重组委认为,本次重组构成借壳上市,标的公司会计
基础薄弱、内部控制不健全,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
十四条、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的上述决定,公司董事会将于收
到此决定之日起10日内对是否修改或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作出决议并予
以公告。
    公司董事会在收到证监会上述决定后,经研究讨论,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5月5日开市起复牌,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杨宁恩、沈明亮、杨青、倪力、阮
工秋回避表决,由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
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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