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5年 4月 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长吴忠东先生主持。监事应到 5 人,实到 5人。到会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数为 5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同意票数为 5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数为 5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票数为 5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票数为 5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6、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票数为 5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监事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不对本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说明表示同意。
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认为决议程序与内容是符合规定的、合法的,依据是充分的。
特此公告。
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