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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30
公告编号:201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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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43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 4月 3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周芳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17,14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0.21%。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都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告编号:201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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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7,14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董事会 2014年年度工作报告》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7,14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监事会 2014年年度工作报告》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7,14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四)审议通过《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告编号:201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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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7,14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7,14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7,14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公告编号:201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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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谢俊鸣、吴晓静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和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 4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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