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2015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22日以专人通知或
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刘顺刚、尤明奇、于丽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顺刚
先生主持,经会议讨论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同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度公司实现净
利润为9,837,736.19元,年初未分配利润-277,132,721.46元,2014年末合计未
分配利润-271,369,341.77元。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公司
出现最近三年期间合并报表中累计实现年均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时,或公司流动
资金紧张影响经营发展等情形时,可不进行现金分红。”公司2014年度可供分配
利润为负数,不作现金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赞同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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