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14 年审计报告涉及保留意见及强调事项的专项说明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对福建众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众和股份”或“公司”)201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
计,出具了带保留意见及强调事项的《审计报告》(闽华兴所(2015)
审字 E-011 号)。现将涉及事项专项说明如下:
一、导致保留意见事项说明
1、 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公司 2014 年对重庆某公司销售纺织产品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
7,267.00 万元(不含税),占营业收入总额的 5.77%,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该笔销售尚余应收账款人民币 8,502.39 万元,占应收账款
总额的 12.73%。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后仍未
能进一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实该交易的真实性。
2、事项基本情况
(1)该客户为公司第四季度新开发客户,考虑到该客户是潜在
的长期合作大客户,给予了比较宽松的赊销政策。报告期内该等货物
已发出并已经对方签收,具备收入确认条件。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由
于我公司尚未向其开具增值税发票,货款尚未回笼。
(2)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执行了应收账款询证、物流公司
访谈等程序,获得了应收账款询证函回函(对方已确认该金额)及货
运公司物流凭证、运输结算单。
(3)由于该客户销售金额较大,为第四季度新发生,且货款至
报告出具日尚未回笼。货运费用由客户承担,物流公司在配合访谈时
不积极,并且提供的单据有所缺失,未能与公司凭证准确对应。故会
计师拟进一步采取更为详细的审计程序以证实该笔交易的真实性。
3、注册会计师对该事项的基本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如前所述未能获取的审计证据及未能实
施的审计程序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
4、该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程度
该事项若最终无法审计确认,最大可能将减少公司 2014 年度营
业收入 7,267.00 万元(不含税),占营业收入总额的 5.77%;减少当
期主营业务利润 1,887.28 万元。
5、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可能及具体措施
联系安排现场访谈、组织相关方提供必要的审计证据;催促客户
付款;配合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尽快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支持对
该交易的确认,出具相关消除保留意见的报告,消除该事项可能产生
的影响。
二、强调事项的说明
1. 强调事项的内容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存在逾期未还银行借款 3,816.52
万元及逾期未缴增值税 1,622.98 万元;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该逾
期增值税尚有余额 1,608.39 万元。
2、基本情况
(1)增值税逾期未缴事项。
由于企业营运资金紧张,公司向税务局申请税款暂缓缴交。
(2)逾期借款事项。
当前经济形势下普遍实体经济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融资贵”
问题,公司 2014 年末存在三单到期未还贷款,也取得了金融机构的
谅解。其中:一单流金贷款于 2015 年 1 月结清,一单并购贷款于 2015
年 3 月结清,一单银行委托贷款委托方已同意续期。
3、注册会计师对该事项的基本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
五、(十九)短期借款和五、(二十九)长期借款及五、(二十四)应
交税费中所述,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存在逾期未还银行借
款人民币 3,816.52 万元及逾期未缴增值税人民币 1,622.98 万元;截至
财务报表报出日该逾期增值税尚有余额人民币 1,608.39 万元。本段内
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4、该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程度
上述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对众和股份 2014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
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
5、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可能及具体措施
(1)2014 年,公司启动定向增发,拟定向募集资金 15 亿,公
司将在年报后申报材料。
(2)2014 年以来公司已经取得闽锋锂业经营管理权,矿山投产
将贡献大额净现金流。2015 年,公司持股 96.14%的闽锋锂业矿山年
采选 85 万吨锂辉石项目进入投产期,预计年内达产;且目前矿产品
供应紧缺,处于卖方市场状况,基本上是预付款交易方式,资金回收
快,将产生较大额度的净现金流入,缓解资金紧张局面。
(3)2015 年深圳天骄经营及资金情况将持续好转。2014 年,深
圳天骄处于产品及客户结构调整年度,企业经营规模、盈利能力下降
明显,且由于启动长期应收款催讨司法程序,使得企业净现金流萎缩。
经过 2014 年的经营业务调整,2015 年随着中国三元动力锂电池新能
源汽车销售放量,深圳天骄的经营业务指标及资金情况将大幅提升。
(4)公司积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洽谈授信额度落地事宜,增加
部分筹资性现金流入。
(5)2015 年公司将加大非主营业务资产的处置力度,如处置浙
江雷奇、临沂杰能等亏损业务,盘活存量资产,减少资金占用。
(6)加大应收款催收力度,加强相关财务人员风险意识培训,
做好贷款管理、及时缴纳税款。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会计师事务所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
则,对上述事项出具保留意见及强调意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谨慎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上述保留意见事项系客
观原因制约导致销售收入确认的审计要件尚未齐全,后续管理层要抓
紧安排审计人员采取必要审计手段进一步核实、取证,确认销售业务
真实情况,形成相关报告,消除影响;强调事项涉及的内容,主要是
公司短期资金紧张引起,管理层要引起重视,加强资金管理,防止类
似事件再次发生,维护公司信誉。
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公司管理层推进相关工作,尽快消除上述因素
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说明。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