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十五次监事
会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以
通讯方式发出。公司 5 名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一、 关于收购阿拉尔市鑫龙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98%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各项规定,季报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
果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在对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季度报告
编制和审议工作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我们保证公司 2015 年第一季
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