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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30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
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到 201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因此根据
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1、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公司总部,武汉长江通信智联技术有限公司,武汉日电光通信工业有限公司,
武汉长江光网通信有限公司,武汉长光科技有限公司,武汉长江半导体照明股份
有限公司,武汉长盈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8.85%,营业
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84.65%。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
务流程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
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全面预算管理、财务报告、对外投资、
合同管理、法律事务管理、内部信息传递、反舞弊、信息系统等主要业务流程;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业务、采购业务、生产管理、存货管理、固
定资产管理、资金运营管理、财务报告和合同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2、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至少定性为重大缺陷:发现公司经营管理层存在的任
何程度的舞弊;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经营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的
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控制环境无效;影响收益趋势的缺陷;影响关联交易总
额超过股东批准的关联交易额度的缺陷;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不是由公司首
先发现的;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各级子公司财务报表(包含漏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见下表: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错报≥营业收       营业收入总额的 5‰≤错报<         错报<营业收
入总额的 1%        营业收入总额的 1%                  入总额的 5‰
    集团公司整体层面财务报表(包含漏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为:确定错报
指标 1 和 2,错报指标 1 是指潜在错报金额合计除以被检查单位当期营业务收入
与期末资产孰高值。错报指标 2 指潜在错报金额合计除以股份公司当期营业务收
入。确认影响会计报表缺陷等级:一般缺陷为错报指标 1≥1%,且错报指标 2<
0.5%;重要缺陷:0.5%≤错报指标 2<1%;重大缺陷:错报指标 2≥1%。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一般缺陷:负面影响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
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重要缺陷:负面影响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
负面影响。
    重大缺陷:负面影响对外正式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有以下情况的直接视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1)违反法
律、法规较严重;(2)除政策性亏损原因外,企业连年亏损,持续经营受到挑战;
(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4)并购重组失败,或新扩充
下属单位经营难以为继;(5)子公司缺乏内部控制建设,管理散乱;(6)企业经
营管理层人员纷纷离开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7)被媒体频频曝光负面新闻;
(8)内部控制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认定等级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一般缺陷            50 万元(含 50 万元)~1000 万元
   重要缺陷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2000 万元
   重大缺陷            2000 万元及以上
    四、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五、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董事长:    童国华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2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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