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 年 4 月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长韩晓生先生、副董事长兼总裁郑东先生、财务总监刘国升先生、资产财务部总经理于海波先生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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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606,277,157.20 1,015,281,461.53 58.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57,987,597.98 104,652,668.56 146.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18,704,480.10 104,854,593.94 108.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332,471,290.98 -441,173,575.61 -202.0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66 0.0230 146.0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66 0.0230 146.0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4% 0.89% 1.85%
本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83,543,489,419.50 70,889,108,573.14 17.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9,581,403,390.02 9,273,976,463.95 3.3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
项目 说明
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1,630.2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 54,417,270.00
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18,175.81
减:所得税影响额 121,626.3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5,499,071.35
合计 39,283,117.8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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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0,444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73.67% 3,357,159,952 质押 3,356,320,000
限公司
泛海能源控股股份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2.72% 124,000,000 质押 120,000,000
限公司
黄木顺 境内自然人 2.71% 123,467,919
原绍彬 境内自然人 1.40% 63,800,000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
其他 0.75% 34,000,000
司-基金 7 号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
其他 0.60% 27,440,000
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深圳市川业世纪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4% 19,990,000
有限公司
刘永珍 境内自然人 0.38% 17,126,580 质押 1,498,20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一
其他 0.33% 14,999,775
组合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
-道琼斯 88 精选证 其他 0.21% 9,684,206
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357,159,952 人民币普通股 3,357,159,952
泛海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24,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4,000,000
黄木顺 123,467,919 人民币普通股 123,467,919
原绍彬 63,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3,800,000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基金 7 34,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4,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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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
27,4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7,440,000
专用账户
深圳市川业世纪投资有限公司 19,9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9,990,000
刘永珍 17,126,580 人民币普通股 17,126,58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一组合 14,999,775 人民币普通股 14,999,775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道琼斯 88
9,684,206 人民币普通股 9,684,206
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泛海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同属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
说明 制的公司。
1、公司股东黄木顺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847,116 股外,还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22,620,803 股,实际合计持有 123,467,919 股。
2、公司股东原绍彬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63,800,000 股。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3、公司股东深圳市川业世纪投资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490,000 股外,
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还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9,500,000 股,实际合计
持有 19,990,000 股。
4、公司股东刘永珍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1,842,400 股外,还通过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5,284,180 股,实际合计持有 17,126,58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黄木顺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截止报告期末,涉及股份数量为 27,44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60%。截止报告期末,黄木顺持有公司股份 123,467,9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1%。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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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同比增减 主要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 17,903,746,002.82 11,473,676,835.21 56.04% 本期证券客户资金存款增加
结算备付金 1,653,066,236.52 2,469,844,668.46 -33.07% 本期客户备付金减少
融出资金 4,297,328,021.77 3,236,625,619.26 32.77% 本期融资融券业务规模扩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2,429,626,029.58 1,618,824,607.70 50.09% 本期投资业务增加
益的金融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44,402,739.38 681,396,385.46 82.63% 本期预付投资款增加
应付短期融资款 806,610,056.00 本期新增发行权益凭证
拆入资金 575,000,000.00 316,000,000.00 81.96% 本期通过同业拆借资金增加
代理买卖证券款 9,742,367,418.57 7,479,008,902.75 30.26% 本期末证券市场行情较好,代理客户资金增
加
信用交易代理买卖 本期末证券市场行情较好,信用客户资金增
679,926,776.01 376,909,933.95 80.40%
证券款 加
应付债券 3,748,636,309.34 2,732,689,313.18 37.18% 本期新发行债券
其他综合收益 44,907,718.64 -4,531,609.45 1090.99% 主要系本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涨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同期增减 主要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859,292,019.92 655,699,064.18 31.05% 本期房地产结算收入上涨
利息收入 63,215,129.10 45,897,737.96 37.73% 本期融资融券业务规模扩大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508,391,189.25 288,950,062.63 75.94% 本期经纪业务交易量上涨
营业成本 380,691,375.69 292,471,341.18 30.16% 本期房地产结转成本随收入上涨而增加
财务费用 179,941,096.93 24,395,353.98 637.60% 本期费用化财务费用增加
投资收益 73,789,582.67 本期持有的金融资产及股权投资收益
所得税费用 90,490,255.64 46,911,270.60 92.90% 本期应税所得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5 年 1 月,公司启动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工作,计划向包括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内
的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35,135.14 万股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0 亿元,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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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泛海国际公寓项目及武汉泛海国际居住区桂海园项目建设、偿还金融机构借款。上述事项
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及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2015 年 4 月 20 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全套发行申报材料,并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150836 号)。2015 年 4 月 2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0836 号)。
2、为进一步丰富公司金融板块业务布局、尽早实现全牌照金融平台的搭建,2015 年 4 月,公司董事会决议拟设立北京
民金所金融互联网有限公司、泛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泛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泛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 4 家公司,并拟增
资民生期货有限公司。目前,公司正按计划推进上述对外投资事项。
3、为满足公司战略转型发展需要,尽快构建起“金融+房地产+战略投资”的新的业务发展模式,公司通过间接全资子
公司武汉公司以不超过 17.85 亿元人民币购买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恒嘉美联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君安物产有限公司
持有的民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的规定,该交易事项尚须获得中国保监
会批准。目前,公司已将申报材料提交中国保监会审批。
4、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公司对现行公司《章程》及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完善。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及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目前,公司正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2015 年 1 月 8 日,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泛海控股(香
港)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中泛集团有限公司”,简称
“泛海香港”)与 Celestial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简称
“CIGL”)、Cash Guardian Limited (简称“Cash Guardian”)
及关百豪先生签署了《关于 CASH Financial Services Group
Limited(时富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44.01%股份转让协
议的框架协议》,约定泛海香港或其全资附属公司以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份转让协
663,140,857.93 港元(相当于每股目标股份 0.37 港元)的
议之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泛海控股股份
初步总现金对价可能收购 CIGL、Cash Guardian 及关百豪
有限公司关于附属公司境外收购资产进展公
先生共同持有的时富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时富 2015 年 1 月 13 日
告》、《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附属公司境
金融”)1,792,272,589 股股份(约占其全部已发行股本总 2015 年 2 月 25 日
外收购资产进展公告》、《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
额的 44.01%),同时约定泛海香港在上述协议生效后即开 2015 年 3 月 7 日
司关于境外间接附属公司泛海控股国际金融有
展尽职调查工作。 2015 年 3 月 10 日
限公司收购时富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股
2015 年 3 月 9 日,泛海香港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全资设
权之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立的泛海控股国际金融有限公司(Oceanwide Holdings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当日公告。
International Finance Ltd.,简称“泛海控股国际金融”)与
CIGL 及时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 CASH
Financial Services Group Limited(时富金融服务集团有限
公司)1,657,801,069 股的出售与购买协议》,约定泛海控
股国际金融以 613,386,395.53 港元(相当于每股股份 0.37
港元)代价收购 CIGL 持有的时富金融 1,657,801,069 股股
份(约占时富金融全部已发行股份的 40.71%)。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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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履行情况
期限
股改承诺 无 无 无 无 无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无 无 无 无 无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承诺 1: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为避免与公 截止报告
司产生同业竞争问题,公司实际控制人及 期末,公司实际
旗下的泛海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泛海控股 控制人及旗下
集团有限公司、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 的泛海集团有
司、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限公司、中国泛
实际控制人及旗下的泛海集团有限 海控股集团有
公司、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光彩 限公司、泛海能
公司原控股股东泛
海建设控股有限公 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泛海建设控股有 源控股股份有
司和光彩事业投资 限公司承诺,除已竣工或接近竣工的北京 限公司、泛海建
集团有限公司(现已 承诺 1:
光彩国际中心项目、山东齐鲁商会大厦项 设控股有限公
更名为泛海能源控
2007 年 12 月 9 日 司严格履行了
目(与山东工商联合作开发)、已经营多
股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他关联人中国泛 年的两家小型酒店(由潍坊泛海大酒店有 承诺 2: 上述承诺的有
海控股集团有限公 限公司和青岛泛海名人酒店有限公司经 2007 年 12 月 21 日 关约定。
司通过吸收合并泛
营管理)、已处于收尾阶段的潍坊城市花 承诺 3: 承诺 2: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海建设控股有限公
园项目(山东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 2007 年 12 月 21 日 (1)未触
司收购公司
1,678,579,976 股股 发)外,将不会、并将促使其所控制的企 及该事项;
承诺 4:
份,成为公司控股股 业不再从事房地产开发、物业出租及物业
2007 年 12 月 21 日 (2)截止
东。中国泛海控股集
管理等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 报告期末,公司
团有限公司承诺在 承诺 5:
的业务,未来所有的房地产业务机会均由 所属的浙江公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 2007 年 11 月 15 日
后,继续履行泛海建 泛海建设进行。 司已取得项目
设控股有限公司作 2、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资产在 土地使用权证,
出的承诺
过渡期间损益安排及土地规划条件变更 武汉公司项下
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的补充安排的承诺 全部 27 宗地已
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就公司本次 办理完毕 26 宗
发行股份收购资产涉及的目标资产可能 地的土地证,余
的损失承担对公司承诺如下: 下的宗地 27 暂
(1)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就北京 未取得土地证。
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 由于宗地
权、通海建设有限公司 100%股权、浙江 27 位于项目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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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履行情况
期限
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武汉 缘地带,不会对
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 武汉公司项目
司 60%股权(简称“认购资产”)工商变 开发计划的实
更到公司之前的损益承诺: 施、开工进度产
自认购资产评估基准日起至认购资 生影响。截止目
产工商变更至公司名下之日止,上述认购 前,武汉公司项
资产在此期间的所有损失,均由泛海建设 下已办证面积
控股有限公司承担。 占全部 27 宗地
(2)鉴于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 净用地总面积
司、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 的 98.18%。基
有限公司的部分土地未取得土地使用权 于负责的态度,
证,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
泛海建设控股
若未能在 2008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
有限公司已向
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武汉王家墩
公司支付赔偿
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土地
款(即履约保证
的使用权证,则向公司赔偿 39.65 亿元(本
金)
次浙江公司 100%股权和武汉公司 60%股
143,515,773.64
权的作价),待公司取得浙江公司、武汉
元。上述保证金
公司土地使用权证后将 39.65 亿元返还给
在公司全资子
大股东。
公司北京星火
3、承诺
房地产开发有
鉴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