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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30
证券代码:125089           证券简称:深机转债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4 年陆续颁布或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
中权益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金融负债与权益工
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等会计准则,2014 年 7 月财政部发布《财政部
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执行新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本次准则
修订未涉及部分,公司仍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起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执行时间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对被投
    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
    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
    量》进行处理。截止 2014 年 12 月末,公司将原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相关项目
    转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合并报表年初数也相应进行了调整。
                                                                      单位:人民币元
                                                           2014 年 1 月 1 日
                                                                               归属于母公司
     被投资单位             交易基本信息   长期股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
                                                                               股东权益
                                           (+/-)            资产(+/-)
                                                                               (+/-)
深圳民航凯亚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5.59%       -391,176.47       +391,176.47
泰尔文特高新技术(北
                        持股比例 10%       -3,233,738.98      +3,233,738.98
京)有限公司
    合计                               -3,624,915.45      +3,624,915.45
         2、其他权益工具列报
         根据《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公司在所有者权
    益类科目中增设“其他权益工具”科目,核算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的归类为
    权益工具的各种金融工具。截止 2014 年 12 月末,公司将原在资本公积核算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相关项目转至其他金融工具列报,合并报表年初数也相应进行了调
    整。
                                                                   单位:人民币元
2014 年 1 月 1 日资本公积      2014 年 1 月 1 日其他权益工具 2014 年 1 月 1 日归属于母公
(+/-)                          (+/-)                         司股东权益 (+/-)
           -407,754,458.44                  +407,754,458.44
         3、离职后福利计划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的规定,公司重新评估职
    工薪酬安排,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存在设定受益计划。公司聘请咨询公司对设
    定受益计划义务进行了精算,按照修订后的职工薪酬准则对设定受益计划义务进
    行确认和计量并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14年1月1日应付     2014年1月1日递延   2014年1月1日少数   2014年1月1日归属于母
职工薪酬 (+/-)       所得税资产 (+/-)   股东权益(+/-)      公司股东权益 (+/-)
+118,720,000.00       +29,680,000.00       -1,237,125.00           -87,802,875.00
    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所依赖的重大精算假设:
        (1)根据中国人寿 2000-2003 年金业务生命表进行精算;
        (2)根据 2014 年 12 月 31 日银行间(即期)利率 4.00%进行折算。
    4、除上述项目外,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没有产生其
    他重要影响。
    四、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六届第六次董事会审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通过,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提出的会计政策变更,严格遵循了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意见,能够更加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意见进行的,是必要的、合理的,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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