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2014年,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
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
定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关注行业发展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战略发展、内部控
制、重大经营决策等提供了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现将2014年度履
行职责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4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各独立董事均积极参与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以专业视角和丰富经验审议各项议案,形成独立意见,
提供决策支持,为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工程项目建设及未来发展规划提出了建设
性建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备注
张建军 6 5 1 0 第六届第五次董事会因事请假
汪军民 5 4 1 0 第六届第二次董事会因事请假
袁耀辉 1 1 0 0
王彩章 6 5 1 0 第六届第一次董事会因事请假
报告期内,各独立董事对相关会议议案均投赞成票,不存在对公司有关事项
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位独立董事分别担任上述四个专门委员会委
员以及审计与风险管理、提名、薪酬与考核专业委员会的召集人。2014 年,各
独立董事秉承客观公正的态度,依据公司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赋予的职责和权
利,认真履职,以独立的立场、专业的视角、丰富的经验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出谋
划策。
相关独立董事在专门委员会中对公司高管的绩效考核并审查其履职情况,监
督公司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专门委员会
成员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提名和资格审查,并上报董事会审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依据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客观、公正
地提出了 19 项独立意见,没有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
事项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 事项 意见类型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董
2014 年 3 月 3 日 第十二次临时会 事意见 均同意
议
1.关于聘任陈繁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的独
立董事意见;
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和审
第六届董事会 计法律部总经理的独立董事意见;
2014 年 3 月 19 日 均同意
第一次会议 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和计划财务部总经
理的独立董事意见;
4.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秘书的独立董事意
见。
1.独立董事关于召开 2013 年年度董事会的
审查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专项意见;
3.独立董事对于关联方占用资金、关联交易
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独立董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1 日 5.独立董事审阅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告(未 均同意
第二次会议
经审计)的意见;
6.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初步
审计意见的意见;
7.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告及年
度审计报告的意见;
8.独立董事关于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专门意见;
9.关于为深圳市航空货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独立董事意见;
10.关于关联交易独立董事的专门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
司对公司个别资产事项补充承诺的专门意
第六届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29 日 见; 均同意
第三次会议
2.关于为深圳市航空货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第六届董事会
2014 年 8 月 27 日 用本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均同意
第四次会议
明及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 关于提名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董事
2014 年 10 月 28 日 均同意
五次会议 意见。
四、现场办公情况
独立董事一直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项目进展情况予以高度关注,多次进行实
地调研考察、现场办公,具体情况如下:
1、2014年1月22日,独立董事在机场信息大楼听取了公司2013年年报审计工
作计划及相关安排、公司201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情况、投融资情况、关联交易
事项情况和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汇报。
2、2014年3月19日,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关于财务报表初步审计情况的汇报,
审议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汇报了年审
工作总体情况和进展情况;
3、2014 年 4 月 1 日,独立董事对新航站楼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前期,深圳
遭遇三十年一遇的雷暴雨袭击,针对网络上传播的新航站楼漏雨报道,独立董事
仔细走访,查看 GTC 楼和停车场等地的积水情况,了解到本次漏雨事件中有诸
多报道不实,积水未对旅客出行造成较大影响,并对公司提出正确引导舆论的建
议。
五、提出建议及采纳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新航站楼运营等情况予以高度关注,提出了如
下建议:2014 年 4 月,独立董事提出:新航站楼吸引了媒体的广泛关注,对于
新航站楼漏雨事件的一些不实报道,建议公司及时应对,通过各种渠道传播正能
量。在台风多雨季节和航班大面积延误情况下,做好相应预案,尽早向公众传递
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
况,认为转场后运营平台升级、管理区域倍增,公司应进一步增强安全管理水平,
迅速磨合适应全新平台,不断优化航线网络和业务结构,打破机场业“转场必亏”
的行业规律。独立董事所提出的宝贵意见均已被采纳。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