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 年 04 月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高书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瑶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万颖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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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858,942,473.29 4,397,487,895.19 10.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58,798,912.06 180,427,302.60 -11.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42,254,186.24 171,271,936.26 -16.94%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7,357,731.02 -336,845,773.36 94.8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0 0.23 -13.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0 0.23 -13.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42% 4.09% 同比下降 0.67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1,068,506,115.98 11,499,050,896.57 -3.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727,988,792.25 4,569,189,880.19 3.4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944,430.5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006,491.06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13,976,985.55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688,497.17
减:所得税影响额 5,071,894.7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16.24
合计 16,544,725.8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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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6,794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售条件的
股份状态 数量
股份数量
347,257,00
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3.04% 0 冻结 17,793,594
272,294,90
五龙贸易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33.75% 0 质押 133,000,000
境内非国有
深圳市奥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71% 29,922,904
法人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2.09% 16,870,091
自有资金华泰组合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0.51% 4,139,376
万能型保险产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盛
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 其他 0.35% 2,791,325
基金
刘辉 境内自然人 0.31% 2,520,52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 其他 0.18% 1,468,169
级证券投资基金
刘斌 境内自然人 0.16% 1,268,553
境内非国有
中航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0.15% 1,245,699
法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347,257,000 人民币普通股 347,257,000
五龙贸易有限公司 272,294,900 人民币普通股 272,29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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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奥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9,922,904 人民币普通股 29,922,904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16,870,091 人民币普通股 16,870,091
华泰组合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型保
4,139,376 人民币普通股 4,139,376
险产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盛电子信息
2,791,325 人民币普通股 2,791,325
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刘辉 2,520,525 人民币普通股 2,520,52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
1,468,169 人民币普通股 1,468,169
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刘斌 1,268,553 人民币普通股 1,268,553
中航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1,245,699 人民币普通股 1,245,699
1、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与中航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
关系;2、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华泰组合与前海人寿保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型保险产品同属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除前
述情形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刘辉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
户持有 2,520,525 股公司股份;公司股东刘斌通过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268,553 股公司股份。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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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报告期,公司新开 3 家天虹微喔便利店,终止 1 家“天虹”品牌门店(浙江湖州天虹)的经营。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进驻广东、江西、湖南、福建、江苏、浙江、北京、四川共计 8 省/市的 19 个
城市。公司拥有“天虹”品牌直营门店 61 家,特许经营门店 1 家,营业面积约 180 余万平方米;拥有“君
尚”品牌直营门店 4 家,营业面积约 15 万平方米;拥有微喔便利店 8 家,万店通便利店 151 家。
2、 2015 年 1-3 月,公司实现可比店营业收入累计同比增长 3.18%,利润总额累计同比增长 4.35%。
区域 可比店收入同比增幅(%) 可比店利润总额同比增幅(%)
华南区 3.21% 3.62%
华中区 9.74% 72.55%
东南区 -5.24% -15.56%
华东区 9.35% 50.10%
北京 3.08% -11.59%
成都 9.27% -11.66%
君尚 -1.37% -27.99%
总计 3.18% 4.35%
注:可比店指2014年1月1日以前开设的门店
二、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经营结果及原因分析
单位:元
差异变动金额及幅度
项目 2015年1-3月 2014年1-3月
金额 幅度(%)
营业收入 4,858,942,473.29 4,397,487,895.19 461,454,578.10 10.49%
营业成本 3,765,831,741.07 3,357,797,482.61 408,034,258.46 12.15%
营业税金及附加 48,900,252.46 42,569,499.69 6,330,752.77 14.87%
销售费用 748,535,816.44 696,225,723.42 52,310,093.02 7.51%
管理费用 88,168,201.11 75,618,526.93 12,549,674.18 16.60%
财务费用 -1,275,463.46 -19,391,607.28 18,116,143.82 93.42%
投资收益 13,976,985.55 3,739,729.00 10,237,256.55 27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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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 230,670,460.05 254,950,303.13 -24,279,843.08 -9.52%
所得税费用 72,123,083.64 74,788,483.58 -2,665,399.94 -3.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8,798,912.06 180,427,302.60 -21,628,390.54 -11.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357,731.02 -336,845,773.36 319,488,042.34 94.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920,906.25 -309,914,752.86 283,993,846.61 91.6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210,721.00 -2,160,543.75 -25,050,177.25 -1159.44%
变动原因:
①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同比增长93.4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内增加短期理财产品投入减少定期存款,导致当期定期存款利息
下降;
②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273.74%,主要原因是本报告内增加短期理财产品投入,当期获取理财收益较同期上涨;
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比增长94.85%,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受限资金方式为担保保函
方式,同期为资金存管方式,减少受限资金所致;
④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比增长91.64%,主要原因是同期支付苏州置业项目购地款;
⑤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比下降1159.44%,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子公司深圳市万店通商贸有限公司借款到
期偿还。
2、财务状况及相关指标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单位:元
差异变动金额及幅度
项 目 2015年3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金额 变动比率(%)
预付款项 121,108,054.26 84,910,001.54 36,198,052.72 42.63%
应收利息 4,836,777.81 29,380,479.98 -24,543,702.17 -83.54%
短期借款 0 27,000,000.00 -27,000,000.00 -100.00%
应付票据 4,800,000.00 10,800,000.00 -6,000,000.00 -55.56%
应付职工薪酬 114,151,711.85 167,930,610.34 -53,778,898.49 -32.02%
应交税费 53,558,124.10 192,785,256.46 -139,227,132.36 -72.22%
递延收益 31,896,307.69 51,170,875.63 -19,274,567.94 -37.67%
变动原因:
①预付账款较年初增长42.6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新店投入装修及设备预付款;
②应收利息较年初下降83.54%,主要原因是本报告内定期存款减少导致;
③短期借款较年初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子公司深圳市万店通商贸有限公司借款到期偿还;
④应付票据较年初下降55.5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未到期结算应付票据减少;
⑤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下降32.0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支出增加;
⑥应交税费较年初下降72.2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留抵的增值税较上年末增加;
⑦递延收益较年初下降37.6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兑换累计购物消费积分所致。
三、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 年 1 月 6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向鹰潭惠通置业有限公司购置其待开发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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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的位于江西省鹰潭市信江新区纬四路以南、支四路以西、纬五路以北、经五路以东项目(暂命名为鹰潭
天虹购物中心项目)地下一层至地上七层的物业,用于开设商场。截止目前,该项目待开发建设。
2015 年 1 月 16 日,基于战略考虑,为减少亏损,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州天虹百货有限公司与湖州市爱
山广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解除协议。湖州天虹已于 2015 年 2 月 16 日起停止经营。
2015 年 1 月 22 日,公司下属子公司南昌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
区支行申请 3 年期 3 亿元的项目贷款,用于公司南昌九洲天虹广场项目的一期开发建设。截止目前,该事
项正常进行。
2015 年 1 月 30 日,公司与肇庆市加洲新城房地产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管理输出合同》,向位于肇
庆市信安大道与新元西路交汇处东南角的华生广场项目提供管理输出。截止目前,该合同正常履行。
2015 年 3 月 10 日,公司终止了正在实施的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第一期)并回购注销 177 名激励
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657.4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80677.41 万股的 0.81%。截止目前,该
事项正在办理中。
2015 年 3 月 23 日,公司同意对下属子公司苏州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竞得的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元和
街道相城大道东、纪元路南北两侧地块(苏地 2013-G-92)的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并投资约 16.17 亿元将
其打造成总建筑面积约 32.12 万平方米的满足高标准综合商务需求的城市综合体。截止目前,该项目正在
建设中。
2015 年 3 月 23 日,公司同意与其他自然人股东共同投资 3 亿元设立深圳市天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截止目前,该事项正在办理中。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深圳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购置物业的公告(2015-001) 2015-1-8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签订解除协议公告(2015-005) 2015-1-18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签订合同公告(九洲项目借款、抵押、保证合同)(2015-006) 2015-1-23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终止实施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第一期)暨回购注销已授
2015-3-11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2015-014)
减资公告(2015-015) 2015-3-11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苏州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相城天虹广场项目公
2015-3-24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告(2015-019)
关于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公告(2015-020) 2015-3-24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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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 履行情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时间 况
股改承诺 无 无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无 无
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
无 无
作承诺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已向本公司出具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主要承诺条款如下:
1、中航工业(包括中航工业的全资、控股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
下同)目前未从事与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
在股份公
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股份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
司依法存
在股份公司依法存续期间且中航工业仍然为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
续期间且
或间接持有股份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下,中航工业将不以任何
中航工业
方式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的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
2009 仍然为股 承诺人
成竞争的业务,以避免与股份公司构成同业竞争。
中国航空工 年 02 份公司实 均遵守
2、中航工业仍然为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或间接持有股份公司 5%
业集团公司 月 26 际控制人 了所作
以上股份的期间,若因中航工业或股份公司的业务发展,而导致
日 或间接持 的承诺。
中航工业的业务与股份公司的业务发生重合而可能构成竞争,中
有股份公
航工业同意股份公司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该等业务所涉资
司 5%以
产或股权,和/或通过合法途径促使中航工业所控制的全资、控股
上股份的
首次公开发行 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向股份公司转让该等资产或控股权,和/或中
情况下。
或再融资时所 航工业通过其他公平、合理的途径对中航工业的业务进行调整,
作承诺 以避免与股份公司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
3、如因中航工业违反本承诺函而给股份公司造成损失的,中航工
业同意对由此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技深圳公司”)已向 在股份公
本公司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如下: 司依法存
1、中航技深圳公司(包括控制的全资、控股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 续期间且
下同)目前未从事与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 中航技深
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股份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 2008 圳公司仍 承诺人
中国航空技
在股份公司依法存续期间且中航技深圳公司仍然为股份公司第一 年 10 然为股份 均遵守
术深圳有限
大股东或持有股份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下,中航技深圳公司将 月 30 公司第一 了所作
公司
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的主营业务有竞争 日 大股东或 的承诺。
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以避免与股份公司构成同业竞争。 持有股份
2、在中航技深圳公司仍然为股份公司第一大股东或持有股份公 公司 5%
司 5%以上股份的期间,若因中航技深圳公司或股份公司的业务发 以上股份
展,而导致中航技深圳公司的业务与股份公司的业务发生重合而 的情况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可能构成同业竞争,中航技深圳公司承诺,股份公司有权在同等 下。
条件下优先收购该等业务所涉资产或股权,或中航技深圳公司通
过合法途径促使中航技深圳公司所控制的全资、控股企业或其他
关联企业向股份公司转让该等资产或股权,或中航技深圳公司通
过其他公平、合理的途径对业务进行调整,以避免与股份公司的
业务构成同业竞争。
3、如因中航技深圳公司违反本承诺函而给股份公司造成损失的,
中航技深圳公司同意对由此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五龙贸易有限公司已向本公司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
如下:
1、五龙贸易有限公司(包括控制的全资、控股企业或其他关联企
业,下同)目前未从事与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
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股份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
在股份公司依法存续期间且五龙贸易有限公司仍然持有股份公司
在股份公
5%以上股份的情况下,五龙贸易有限公司承诺将不以任何方式直
司依法存
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的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
续期间且
的业务,以避免与股份公司构成同业竞争。
2008 五龙贸易 承诺人
2、在五龙贸易有限公司仍然持有股份公司 5%以上股份期间,若因
五龙贸易有 年 10 有限公司 均遵守
五龙贸易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的业务发展,而导致五龙贸易有限
限公司 月 30 仍然持有 了所作
公司的业务与股份公司的业务发生重合而可能构成同业竞争,五
日 股份公司 的承诺。
龙贸易有限公司承诺,股份公司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该等
5%以上股
业务所涉资产或股权,或五龙贸易有限公司通过合法途径促使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