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30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4
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其六家控股子公司,分别是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高科实业有
限公司、深圳仁锐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仁锐供应链有限公司、北京万顺达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高科国融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
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
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
业文化、法律事务、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
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工程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
生产管理、薪酬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财务报告管理、全面预算管理、信息系
统管理及对控股子公司的管控等内容。重点关注了主要风险领域:资金活动、采
购业务、资产管理、工程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
理、关联交易、信息与沟通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内部控制管
理手册及《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等的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错报金额≥资产总     资产总额的 1%≤错报金额<    错报金额<资产总
资产总额
           额的 5%              资产总额的 5%               额的 1%
           错报金额≥营业收     营业收入总额的 1%≤错报金   错报金额<营业收
营业收入
           入总额的 5%          额<营业收入总额的 5%        入总额的 1%
           错报金额≥净利润     净利润的 1%≤错报金额<净    错报金额<净利润
 净利润
           的 5%                利润的 5%                   的 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
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 控制环境无效;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
失和不利影响;③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
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④ 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
督无效;⑤ 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
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
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①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
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②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③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
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
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认定等级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重大负面影响
                                        或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并以公告
   重大缺陷     1000 万元以上
                                        形式对外披露
                100 万元—1000 万元(含 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
   重要缺陷
                1000 万元)             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或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
   一般缺陷                             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
                以下
                                        面影响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①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
性文件;② 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③ 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
性失效;④ 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⑤ 安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成
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⑥ 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① 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
陷;② 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③ 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
负面影响的情形。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迹象包括:① 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② 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一般缺陷未及时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针对公司在开展内部控制评
价过程中所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已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进行了完善。未来,
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
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