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华东数控
保荐代表人姓名:许佳 联系电话:(010) 65051166-1328
保荐代表人姓名:章志皓 联系电话:(010) 65051166-1908
一、 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是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0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无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无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9次
《华东数控: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
意见》(2014年3月4日公告)
《华东数控: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4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14年4月28日公告)
《*ST东数: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14年11月6日公告)
《*ST东数: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14年12月11日公告)
《*ST东数: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关于对公
司定期现场检查的报告》(2015年3月31日公告)
《*ST东数: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
见》(2015年4月18日公告)
《*ST东数: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4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
见》(2015年4月18日公告)
《*ST东数: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15年4月18日公告)
《*ST东数: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核查意见》
(2015年4月21日公告)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5年4月17日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义
务的相关规定,关于控股股东及董监高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的股份管理、对外投资决策、规范关联
交易、禁止内幕交易相关规定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 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不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不适用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发行人及其聘请的中介机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构能配合保荐工作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不存在问题 不适用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诺:自本次
发行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高金科技拟
将其下属公司大连机床(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正在履行中 不适用
的机床制造业务相关股权/资产以再次认购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或高金科技与本公
司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出售给本公司。
2.汤世贤、高鹤鸣、李壮、刘传金、山东
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本人或
本公司目前未开展数控机床、数控机床关键
功能部件(数控系统、编码器、高速精密机
床主轴、刀库等)及普通机床业务,将来也 是 不适用
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
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
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华东数
控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诺:认购
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自新股上市之日(2014 是 不适用
年3月4日)起36个月不转让。
四、 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保荐人未发生变更,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无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许 佳 章志皓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