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5年4月24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下午2点在公司中央会议室召开,
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
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传真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审议表决。会议
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
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全文》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正文》。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