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给予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突出贡献奖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给予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年度经营突出贡献奖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2014 年,是公司整体经营比较困难的一年,但局部工作仍然取
得了很好的成绩。梵净山景区超额完成 2014 年度经营目标,荣获“武
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最佳进取奖”;华山索道公司全年
未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与重大游客投诉,荣获“武汉三特索道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14 最佳安全奖”;崇阳景区 2014 年获“亚洲旅协最
佳养生度假区奖”、“长江日报最美温泉奖”、“新华网最美旅游目的地
景区奖”,“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最佳景观奖”。
鉴于此,我们同意公司给予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2014 年度经营突
出贡献奖,其中:张泉 30 万元、邓勇 30 万元、刘丹文 30 万元。
(以下无正文)
(以上无正文,本页为《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给予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突出贡献奖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张龙平
冯 果
张秀生
2015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