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 事务代表牛丽娟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牛丽娟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该辞职报告自送达 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牛丽娟女士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 感谢!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尽快聘任符合任 职资格的相关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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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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