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以书面、电话和传真的方式
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以通讯方
式召开,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
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治
海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2015 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认
为:
1、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 2015 年一季度报告包
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我们保证公司 2015 年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
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参加表决的董事共 9 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开展仓储、租赁服务等业务,需在公司
经营范围中增加仓储、租赁服务。据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经营范
围进行修订。
参加表决的董事共 9 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司编号:临 2015-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