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更新后)
公告日期:2015-04-28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 年 04 月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开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李慧仪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263,688,403.30           1,325,672,758.96                         -4.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9,974,446.32              58,617,666.61                         2.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59,682,894.24              58,705,753.38                         1.66%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00,902,872.54            -115,785,562.56                        187.1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6                        0.25                      4.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6                        0.25                      4.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1%                     2.75%                          -0.14%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3,760,814,829.90           3,792,666,140.93                         -0.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284,875,308.63           2,224,980,538.04                         2.6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696,807.6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4,899,652.86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87,486.92
减:所得税影响额                                                           97,583.0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197.00
合计                                                                      291,552.0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4,494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吴开贤           境内自然人            34.01%      78,904,220        59,178,165 质押                       5,000,000
颜素贞           境内自然人            10.34%      24,000,000
吴森杰           境内自然人             6.90%      16,000,000        12,000,000
吴森岳           境内自然人             6.90%      16,000,000
浙江海宁嘉慧投
资合伙企业(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5.00%      11,600,000
限合伙)
全国社保基金一
                 境内非国有法人         2.06%       4,770,939
一八组合
黎壮宇           境内自然人             1.29%       3,000,000
裘荣庆           境内自然人             1.03%       2,400,000         1,800,000
王总成           境内自然人             0.86%       2,000,000         2,000,000
兴业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兴云长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0%       1,624,232
城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颜素贞                                                               24,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4,000,000
吴开贤                                                               19,726,055 人民币普通股             19,726,055
吴森岳                                                               16,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000,000
浙江海宁嘉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1,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600,000
合伙)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4,770,939 人民币普通股               4,770,939
吴森杰                                                                4,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0
黎壮宇                                                                3,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兴云长                                          1,624,232 人民币普通股               1,624,232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宏赢五十七号
                                                                       972,310 人民币普通股              972,310
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湖南省拓通广告有限公司                                                 958,400 人民币普通股              958,400
                                上述股东吴开贤、颜素贞是夫妻,吴森杰、吴森岳是吴开贤、颜素贞夫妇的儿子;浙江
                                海宁嘉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昊德嘉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与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11 日签订了《战略梳理及资本运作咨询服务框架协议》,浙江昊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德嘉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战略管理咨询、产业并购整合方案、资本运作的架
说明
                                构设计及实施、并购项目的推荐寻找和调研以及尽职调查、管理层激励等咨询服务。未
                                知其他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其他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其他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公司股东黎壮宇通过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918,100
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 81,9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3,000,0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货币资金
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26.09%,主要是公司在保持正常的经营活动,同时开展对外投资活动所致。
应收票据
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47.47%,主要是汇票贴现率低于银行贷款利率,公司增大汇票贴现规模,同时以承兑汇
票支付供应商货款所致。
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7.79%,主要是年末为公司回款高峰期,应收账款相对减少,进入正常销售期后,随
着销售收入的增加和销售规模的逐年扩大,致使应收账款增加较多。
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90.49%,主要是用于公司购买土地保证金所致。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当期减少 4083.81万元,主要原因是转让全资子公司众业达电气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纵连
半导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手续已完成,该部分同时结转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
当期投资1亿元,主要是对外投资珠海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所致。
应付票据
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44.12%,主要原因是公司年初银行承兑汇票充足,以汇票支付供应商货款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55.33%,主要是年末计提了员工年度奖金所致,本年度已支付。
递延收益
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414.37%,主要是子公司南京众业达收到政府补贴收入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
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49.82%,主要是外汇汇率变动影响所致。
管理费用
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增加30.7%,主要是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大,员工薪酬成本上升及其他经营费用增加
所致。
财务费用
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增加22.97%,主要是随着公司各项业务的不断扩大,筹资需求和成本随之增加所致。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资产减值损失
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增加40.23%,主要是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大,应收账款增加,所计提的坏帐准备金相
应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
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增加8523.21%,主要是子公司南京众业达当期收到政府补贴收入所致。
营业外支出
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增加2627.45%,主要是子公司南京众业达当期固定资产清理所致。
所得税费用
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增加51.4%,主要是当期应缴纳企业所得税较上期增加及应计提递延所得税较上期减少
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21,668.84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经营风险控制、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收回众业达电气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纵连半导体科技(上海)有
限公司”)的暂借款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9,495.15万元,主要原因是当期对外投资珠海银隆
新能源有限公司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9,223.2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贷款利率高于汇票贴
现率,公司选择较优的筹资方式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1年7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自2011
年7月11日起36个月内,公司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汕头市众业达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和上海泰高开关有限公司的银行借款、对外
开具信用证和保函等提供合计不超过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为每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最高额不超过4,000万元。
     鉴于汕头众业达设备和上海泰高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于2013年7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
过了《关于公司调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上述担保调整为:自2013年7月12日起5年内,公司同意为全资子公司
汕头众业达设备和上海泰高的银行借款、对外开具信用证和保函等提供合计不超过1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为汕头众
业达设备提供的担保最高额不超过4,000万元,为上海泰高提供的担保最高额不超过6,000万元,并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在上述
额度内作出决定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详见2013年7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调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的公告》。
    鉴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都众业达、广州众业达、北京众业达、厦门众业达生产经营需要,于2015年3月25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拟自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
议案之日即2015年4月23日起5年内,为成都众业达、广州众业达、北京众业达、厦门众业达电气的银行借款、对外开具信用
证和保函等提供合计不超过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为每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最高额不超过500万元,并授权本公
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作出决定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上述议案已经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众业达(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经营需要,于201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众业达(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15年4月28日
起3年内,为众业达(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供货商申请信用提供不超过4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并授权本公司董事长
在上述额度内作出决定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详见2015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众业
达(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2、2012年5月24日,公司与北京迪安帝股东赵珂、刘伟、张晓海、曲冬辉、高宏宇、朱吕本、姚艳红(以下合称“转让
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10,200万元收购转让方合计持有北京迪安帝51%的股权。收购价格10,200万元,
公司以现金分五期支付(公司支付给转让方的直接现金需要根据北京迪安帝2012年至2014年的经营业绩确定,其介于6,200
万元到10,200万元之间)。根据转让协议及北京迪安帝的业绩实现情况,截至公告日,公司已支付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
和第四期股权转让款合计9,200万元,因北京迪安帝业绩没有达到第五期支付条件,公司无需向转让方支付第五期股权转让
款1,000万元。详见2015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3、2013年12月5日,吴开贤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500,000股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
务,初始交易日为2013年12月5日,购回交易日为2014年12月5日,质押期限自2013年12月5日起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不能转让。本次办理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股份占吴开贤先生所持
公司股份的2.76%,占公司总股本的1.08%。详见2013年12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易的公告》。2014年,吴开贤先生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的补充协议》,就上
述股份购回交易展期1年,到期日变更为2015年12月4日,详见2014年12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
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
    2014年7月3日,吴开贤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500,000股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7月3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7月2日,质押期限自2014年7月3日起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不能转让。本次办理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股份占吴开贤先生所持公司股份
的2.76%,占公司总股本的1.08%。详见2014年7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4、2014年7月18日,公司与王曼梅签订了《关于转让众业达电气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股权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公司将其持有的众业达电气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纵连半导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
王曼梅,转让对价款总额为4,800万元。同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众业达电气
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详见2014年7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众业达电气科技(上
海)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纵连半导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现已完成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含法定代表人变更)手续。
详见2015年4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纵连半导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
    5、2014年8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众业达电气(北京)有限公司建设工业
厂房及附属设施项目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众业达电气(北京)有限公司拟建设工业厂房及附属设施项目,预计项目总
投资额为4,500万元。详见2014年8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众业达电气(北京)有限公司建设工业厂房
及附属设施项目的公告》。
    6、2014年11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公司决定在上海自由
贸易试验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上述全资子公司众业达新能源(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新能源”)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详见2015年1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2015年1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众业达新能源(上海)有限公司追加投
资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众业达新能源(上海)有限公司增资入股珠海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对对全资
子公司上海新能源追加投资 5,000 万元,注册资本由5,000 万元追加至 10,000 万元;并同意全资子公司上海新能源与珠海
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他增资主体签订《关于珠海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上海新能源以 10,000 万元增
资入股珠海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详见2015年1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众业达新能源(上海)有限
公司追加投资的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众业达新能源(上海)有限公司增资入股珠海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截
至公告日,上海新能源已完成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详见2015年4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但增资入股珠海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尚未办理完成工商手续。
    7、公司于2015年1月投资成立众业达(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投资金额为51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51%,已完成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相应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8、公司全资子公司業伯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投资成立孙公司ELXION PTE. LTD.,投资金额为51000新加坡币,業伯有
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1%,已完成相应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9、公司全资子公司石家庄市众业达电气自动化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购买房产一处,总费用金额为519.235万元。截至
公告日,过户手续尚未办理完成。
    10、2015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2015年4
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事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履行报备手续(如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公司调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2013 年 07 月 13 日               巨潮资讯网
                                     2012 年 05 月 26 日               巨潮资讯网
                                     2012 年 07 月 04 日               巨潮资讯网
                                     2013 年 04 月 18 日               巨潮资讯网
收购北京迪安帝股权
                                     2014 年 04 月 17 日               巨潮资讯网
                                     2014 年 05 月 23 日               巨潮资讯网
                                     2015 年 04 月 24 日               巨潮资讯网
                                     2013 年 12 月 07 日               巨潮资讯网
控股股东股票质押                     2014 年 07 月 08 日               巨潮资讯网
                                     2014 年 12 月 05 日               巨潮资讯网
                                     2014 年 07 月 22 日               巨潮资讯网
转让众业达电气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014 年 09 月 29 日               巨潮资讯网
股权
                                     2015 年 04 月 04 日               巨潮资讯网
增资全资子公司众业达新能源(上海) 2015 年 01 月 30 日                 巨潮资讯网
有限公司                             2015 年 04 月 22 日               巨潮资讯网
全资子公司众业达新能源(上海)有限
                                     2015 年 01 月 30 日               巨潮资讯网
公司增资入股珠海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5 年 03 月 27 日               巨潮资讯网
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5 年 04 月 24 日               巨潮资讯网
                                     2015 年 03 月 27 日               巨潮资讯网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5 年 04 月 28 日               巨潮资讯网
                                     2015 年 03 月 27 日               巨潮资讯网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2015 年 04 月 24 日               巨潮资讯网
                                     2015 年 04 月 28 日               巨潮资讯网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                -                                   -              -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为避免公司未
                                                      来可能出现的
                                                      同业竞争,向公
                                                      司出具了《关于
                                                      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函》,本
                                                      人投资的全资
                                                      或控股企业及
                                                      本人可控制的
                                                      其他企业经营
                                                      的业务均不会
                                                      与公司经营的
                                                      业务构成同业
                                                      竞争;在公司本
                                                      次公开发行股
                                     公司控股股东
                                                      票并上市后,本
                                     及实际控制人
                                                      人将不会通过
                                     吴开贤及其亲                      2010 年 07 月 06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自己或可控制                        永久           正常履行中
                                     属颜素贞、吴森                    日
                                                      的其他企业,从
                                     杰、吴森岳、吴
                                                      事任何直接或
                                     开明
                                                      间接与公司的
                                                      业务构成竞争
                                                      的业务。如有这
                                                      类业务,其所产
                                                      生的收益归公
                                                      司所有;如果本
                                                      人将来出现所
                                                      投资的全资、控
                                                      股、参股企业从
                                                      事的业务与公
                                                      司构成竞争的
                                                      情况,公司有权
                                                      随时要求本人
                                                      出让在该等企
                                                      业中的全部股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份,本人承诺在
                                    同等条件下给
                                    予公司对该等
                                    股权的优先购
                                    买权,并将尽最
                                    大努力促使有
                                    关交易的价格
                                    在公平合理及
                                    正常交易原则
                                    的基础上确定。
                                    若违反本承诺,
                                    本人将赔偿公
                                    司因此而产生
                                    的任何损失。
                                    公司未来三年
                                    (2012-2014
                                    年)的具体股东
                                    回报规划:1、
                                    公司采取现金
                                    方式或者现金
                                    与股票相结合
                                    的方式分配股
                                    利,可以根据资
                                    金需求状况进
                                    行中期分配。2、
                                    公司依据《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弥 2012 年 05 月 24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公司                                     2012-2014 年   正常履行中
                                    补亏损、足额提 日
                                    取法定公积金、
                                    任意公积金以
                                    后,每年以现金
                                    方式分配的利
                                    润不少于每年
                                    实现可分配利
                                    润的 30%。3、
                                    在确保前条现
                                    金股利分配的
                                    前提下,公司可
                                    以另行采取股
                                    票股利分配或
                                    公积金转增股
                                    本的方式进行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利润分配。4、
       公司在每个会
       计年度结束后,
       由公司董事会
       提出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并提
       交股东大会进
       行表决。公司接
       受所有股东、独
       立董事和监事
       对公司分红的
       建议和监督。符
       合本规划明确
       的现金分红条
       件但公司董事
       会未提出现金
       分红预案的,独
       立董事应发表
       独立意见并公
       开披露,公司在
       召开股东大会
       时除现场会议
       外,还应向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并
       应当在定期报
       告中披露原因。
       5、存在股东违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