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关联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本次关联交易共分为三个部分:1、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公司”)将向关联公司国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办理融资
租赁业务;2、公司在关联公司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简称“国投财务”)办理
存贷款和资金结算业务;3、公司向关联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简称“国
投公司”)申请短期融资;
以上三部分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上述三部分交易均经过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关联董事在
本议案表决中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事项发布了独立意
见;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和资产质量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公司向国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
为了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金保障能力,公司
2015 年将向国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
201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借款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国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融
资租赁业务。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系国投财务第一大股东,按照《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郝建先生、戎蓓先生、罗林先生和章廷兵先生
在审议该议案时均进行了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由其他 7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
决,并一致通过,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公司在国投财务办理存贷款和资金结算业务
为了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生产期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在今后 3 年继续在国投财务办理存、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及资金结算
业务。
201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国
投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和资金结算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国投财务办理
存贷款和资金结算业务。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系国投财务第一大股东,按照《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郝建先生、戎蓓先生、罗林先生和章廷兵先生
在审议该议案时均进行了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由其他 7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
决,并一致通过,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公司向国投公司申请短期融资
为了保证公司经营资金不断流,公司向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申请短期融资。
201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国家开
发投资公司申请短期融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申请短期融资。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系国投财务第一大股东,按照《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郝建先生、戎蓓先生、罗林先生和章廷兵先生
在审议该议案时均进行了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由其他 7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
决,并一致通过,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一)国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是由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通过境外投融资平台在
上海注册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资金主要来源于境外市场,十过头几天联接境
内外资金市场的一个重要通道。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国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1287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 亿美元
成立时间:2013 年 9 月 3 日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
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国投财务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为集团成员企业
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国投财务由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国投信托有限
公司等 8 家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其中第一大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持有该公司
35.6%的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 147 号 9 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 亿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9 年 2 月 11 日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代理业
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
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
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
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
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
一般经营项目:无。
(三)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成立于 1995 年 5 月 5 日,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
家投资控股公司和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企业名称: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 147 号 9 层
企业类型:国家投资控股公司
注册资本:194.7 亿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5 年 5 月 5 日
经营范围:从事能源、交通、原材料、机电轻纺、农业、林业以及其他相关
行业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办理投资项目的股权转让业务;办理投资项目的咨
询业务;从事投资项目的产品销售;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
经营的 16 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 14 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公司 2015 年将向国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总规模
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的综合费率比照公司银行贷款利率。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今后 3 年继续在关联方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及资金结算业务:
1、公司向财务公司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6 亿元人民币,授信方式为信用。
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及国家有关部
门的规定执行,且不高于我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
率。
2、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协定存款利率水平,不低于
商业银行向我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且不低于财务公司吸收其
他国投集团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水平及国家其他有关部门的规定
执行。
3、在财务公司办理资金结算业务收费,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收费标
准及国家其他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三)公司向关联方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申请短期融资,融资规模为人民币 1
亿元,期限一年。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由关联公司国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国投财务进行贷款担
保业务、国投公司提供短期融资业务。借助公司大股东的优势,有利于公司缓解
融资压力、提高资金保障能力、保证资金不断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
降低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有一定地积极影响。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在听取公司董事会成员、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的介绍,并对议案资料进行认真
阅读后,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国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是由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通过境外投融资平台在上
海注册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有国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租赁借款业
务属关联交易,但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是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公
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由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属关联交
易,但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投资控股公司和中央直接管理
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由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为公司提供短期融资属关联交易,但
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上述关联交易的担保收费标准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其他有关部门
的相关标准,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
三、上述关联交易借助公司大股东的优势,有利于公司缓解融资压力、提高
资金保障能力、保证资金不断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降低费用支出,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上述关联交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内幕交易情况,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
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为获取优惠的资金需要发生的,关
联交易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关联董事郝建先生、戎蓓先生、罗林先生和章廷兵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
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五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