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申报材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 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向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递交了《关于撤回国投中鲁果汁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的申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令[2009]66 号),申请人主动要求撤回申请材料的,中国证监会将作出终止审查的决定。 特此公告。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申报材料的公告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15-04-28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