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在2014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能够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
控文件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
职如下:
一、 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及投票情况
2014年,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达六年,本人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后不再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2014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本着
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了全部会议,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
历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无异议并投了赞成票,无缺席和委托其他
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14年,本人出席公司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议类型 备注
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6 4 2 0 0 否
股东大会 4 4 0 0 0 否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序 独立意见披露时 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号 间 类型
1 2014年3月1日 关于本公司管理层收购之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
2 2014年4月23日 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 同意
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
于公司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
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2013
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3 2014年4月24日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同意
4 2014年6月12日 关于本公司管理层收购之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
5 2014年6月28日 同意
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6 2014年7月30日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同意
注:以上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4年,在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现场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
的汇报。并通过电话、传真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
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和生产经营
情况,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
查,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
了公司股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
2014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进行了解,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
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认
真审阅,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同时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活动和内部控制情况,有效推进公司治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3、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2014年度的工作表现进行了评价,并对完善公司考核方法方面提
出了可行性建议,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公司发展规划提出积极的建设性意见。
五、学习和培训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山东省证监局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2014年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2014年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2014年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七、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王鹏飞
E-mail:wpengfei@yahoo.com.cn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努力做到尽职尽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按
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关
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
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
东的权益。
独立董事:王鹏飞
201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