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在2014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能够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
控文件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
职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及投票情况
2014年,本人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后担任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3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了全部会议,认真审阅会议相关
材料,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
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历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无异议并
投了赞成票,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14年出席公司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议类型 备注
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3 1 2 0 0 否
股东大会 1 1 0 0 0 否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序 独立意见披露时 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号 间 类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独立意
见、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1 2014年8月18日 同意
及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向关联方借
款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
见、关于调整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关于资产抵押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设备租赁的独立
2 2014年12月31日 同意
意见。
注:以上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日常沟通情况
2014年,在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现场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
的汇报。并通过电话、传真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
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和生产经营
情况,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
查,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
了公司股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
2014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进行了解,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
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认
真审阅,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同时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活动和内部控制情况,有效推进公司治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3、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任职
期间,积极参加各委员会工作会议,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表现进行了
评价,并对完善公司考核方法方面提出了可行性建议。审议讨论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内部审计负责人等议案,对候选人材料进行了详细审阅,形成同意对相关候选人提
名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同时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情况,有效推进公
司治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学习和培训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山东省证监局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2014年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2014年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2014年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七、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卢浩然
E-mail:635401664@qq.com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努力做到尽职尽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按照《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关于加强社会公
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权益。
201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诚信、勤勉的工作精神,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并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出谋划
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卢浩然
201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