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书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企业会计 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 《公司关于 2014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独立董事: 刘守豹 丑洁明 李 丹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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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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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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