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发出以通讯方式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9 人,
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9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公 司 2015 年 第 1 季 度 报 告 ,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公司《2015 年第 1 季度报告》。
同意:9 票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2. 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2015 年绩效责任书
同意:9 票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3.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的议案(2014 考核年度)
同意:9 票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公司将根据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第二期
(2014-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第三期(2014-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相关人员实施
股权激励,并开始回购公司股份作为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详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关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股份回购开始公告》。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