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 年 4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扬善路 51 号 宁波金港大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47,075,20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6.45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褚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
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1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黄敏辉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47,074,202 99.9998 1,000 0.0002 0
2、 议案名称: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47,074,202 99.9998 1,000 0.0002 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15 年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47,074,202 99.9998 1,000 0.0002 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47,074,202 99.9998 1,000 0.0002 0
5、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
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47,074,202 99.9998 1,000 0.0002 0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和《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47,074,202 99.9998 1,000 0.0002 0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2,011,988 99.9988 1,000 0.0012 0
8、 议案名称:关于继续为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贷款进行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2,011,988 99.9988 1,000 0.0012 0
9、 议案名称: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47,074,202 99.9998 1,000 0.0002 0
10、 议案名称:关于《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监)事薪酬及绩效考核办
法(草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47,063,502 99.9974 11,700 0.0026 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11.01 方鹏 446,119,404 99.79 是
11.02 吴洪波 446,119,404 99.79 是
11.03 姚成 446,119,403 99.79 是
11.04 董军 446,119,403 99.79 是
11.05 彭法 446,119,403 99.79 是
11.06 蒋海良 446,119,404 99.79 是
11.07 褚敏 446,119,404 99.79 是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12.01 包新民 446,119,403 99.79 是
12.02 胡正良 446,119,403 99.79 是
12.03 钟昌标 446,119,404 99.79 是
12.04 真虹 446,119,403 99.79 是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13.01 施燕琴 446,119,404 99.79 是
13.02 徐海良 446,119,404 99.79 是
13.03 黄为群 446,119,404 99.79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
4 10,856,215 99.99 1,000 0.01 0 0
分配预案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 10,856,215 99.99 1,000 0.01 0 0
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
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5 年日常关
7 10,856,215 99.99 1,000 0.01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继续为宁波海运集
8 团有限公司银行贷款进 10,856,215 99.99 1,000 0.01
行担保的议案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
9 10,856,215 99.99 1,000 0.01
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关于《宁波海运股份有
限公司董(监)事薪酬
10 10,845,515 99.89 11,700 0.11
及绩效考核办法(草
案)》的议案
选举方鹏先生为公司第
11.01 9,901,417 91.20
七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吴洪波先生为公司
11.02 9,901,417 91.20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姚成先生为公司第
11.03 9,901,416 91.20
七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董军先生为公司第
11.04 9,901,416 91.20
七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彭法先生为公司第
11.05 9,901,416 91.20
七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蒋海良先生为公司
11.06 9,901,417 91.20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褚敏先生为公司第
11.07 9,901,417 91.20
七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包新民先生为公司
12.01 9,901,416 91.20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胡正良先生为公司
12.02 9,901,416 91.20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钟昌标先生为公司
12.03 9,901,417 91.20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真虹先生为公司第
12.04 9,901,416 91.20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施燕琴女士为公司
13.01 9,901,417 91.20
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选举徐海良先生为公司
13.02 9,901,417 91.20
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选举黄为群先生为公司
13.03 9,901,417 91.20
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第7项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第8项议案《关
于继续为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贷款进行担保的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
司关联股东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运集团”)回避了表决。浙江
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海运集团的第一大股东,同时也是浙江省
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3年修订)》第10.2.2条第(四)项的规定,海运集团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的关联股东。
第7项议案同意股数82,011,98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反对股数1,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
权股数0股。已扣除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股份数 365,062,214。
第8项议案同意股数82,011,98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反对股数1,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
权股数0股。已扣除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股份数 365,062,214股。
2、本次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3、《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监)事薪酬及绩效考核办法(2015年修订)》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农和肖玥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
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