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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28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 年 04 月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子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朱季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57,272,039.26          206,965,960.97                        72.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517,761.62             1,613,850.90                       56.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4,301,882.99           -40,283,507.79                       64.50%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5,490,915.85          -255,530,556.69                       109.9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1                      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1                      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7%                    0.12%                        0.15%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5,580,992,839.08         5,485,971,736.40                        1.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950,282,170.55          947,764,408.93                         0.2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0,768.12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91,568.1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464,164.07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主要是为新区管委会拆迁安置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21,833,693.81
                                                                                      房支付建设资金利息。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7,727.72
减:所得税影响额                                                       5,464,935.2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33,341.99
合计                                                                  16,819,644.6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4,991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镇江新区大港开
                 国有法人              50.07%     126,186,313
发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工商
银行-富春 100 其他                     2.02%       5,078,034
号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建设银行-
上投摩根阿尔法
                 其他                   1.84%       4,639,405
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财通基金-工商
银行-财通基金
                 其他                   0.90%       2,273,400
-富春 66 号资
产管理计划
平安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泽沃 1 其他                     0.71%       1,800,000
期集合资金信托
财通基金-上海
                 其他                   0.64%       1,622,037
银行-林银辉
镇江市大港自来
                 国有法人               0.57%       1,434,860                    冻结                       81,397
水有限责任公司
陈幼玲           境内自然人             0.53%       1,324,000
厦门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长盈二
期新型结构化证 其他                     0.47%       1,180,484
券投资集合资金
信托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常州海坤通信设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7%        1,180,000
备有限公司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                                               126,186,313 人民币普通股              126,186,313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 100
                                                                           5,078,034 人民币普通股              5,078,034
号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阿尔法
                                                                           4,639,405 人民币普通股              4,639,405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基金
                                                                           2,273,400 人民币普通股              2,273,400
-富春 66 号资产管理计划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泽沃 1
                                                                           1,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00,000
期集合资金信托
财通基金-上海银行-林银辉                                                 1,622,037 人民币普通股              1,622,037
镇江市大港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1,434,860 人民币普通股              1,434,860
陈幼玲                                                                     1,324,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24,000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长盈二
期新型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                                               1,180,484 人民币普通股              1,180,484
信托
常州海坤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1,1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80,000
                                   公司前十名无限售股东之间,镇江市大港自来水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镇江新区大港开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发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
说明
                                   人。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股东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陈幼玲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 126,186,313 股,占公司总股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本 50.07%,其中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 88,386,313 股,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37,800,000 股;股东陈幼玲共持有公司 1,324,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 0.53%,其中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 194,000 股,通过方正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1,130,0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比期初下降31.48%主要是票据结算减少。
2、报告期末,公司应收利息比期初下降68.60%主要是票据保证金利息收入减少。
3、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增长42.49%主要是融资租赁保证金增加。
4、报告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比期初增长114.03%主要是票据结算增加。
5、报告期末,公司预收款项比期初下降80.87%主要是预售房款转收入。
6、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下降87.847%主要是支付计提工资奖金。
7、报告期末,公司应付利息比期初下降41.99%,主要是计提私募债利息支付。
8、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比期初增长326.17%,主要是往来款增加。
9、报告期末,公司应付债券比期初下降50.14%,主要私募债到期支付。
10、报告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期初下降100%,主要是归还昆仑信托资金。
11、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比期初增长35.56%主要是融资租赁增加。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长72.62%、73.27%主要是商品房销售增加。
2、报告期,公司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长393.20%主要是销售收入增加。
3、报告期,公司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90.91%,主要是商品房开发增加营销费。
4、报告期,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33.48%,主要是票据贴现减少。
5、报告期,公司减值资产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357.01%主要是应收账款同比上升。
6、报告期,公司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99.4%,主要是上年同期收到中节能镇江分红款。
7、报告期,公司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90.59%主要是政府补助减少。
8、报告期,公司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44.73%主要是本期利润增加。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09.98%主要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下降。
2、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246.97%主要是上年同期收到参股公司分红款。
3、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206.29%主要是报告期借款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2015年2月13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2015年4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
监会《关于核准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66号)。截至本报告披
露日,公司向控股股东母公司经发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15800万股募集资金88006万元已完成所有程序,
经 发 总 公 司 本 次 新 增 股 份 已 于 2015 年 4 月 21 日 在 深 交 所 上 市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公司控股子公司镇江新区固废处置股份有限公司拟在新三板挂牌,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工作正在
进行中。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若后续取得进展,公司将
按照信息披露的要求履行披露义务。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
                                     2015 年 02 月 14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
                                     2015 年 04 月 02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准批复的公告
新增股份变动及上市公告书             2015 年 04 月 20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改制设立股份有限
                                     2014 年 10 月 25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的公告
关于控股子公司镇江新区固废处置有限
公司启动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及拟申 2014 年 09 月 11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请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1、本公司与大
                                                     港股份不存在
                                                     同业竞争情形。
                                                     本公司及下属
                                                     企业不会以任
                                                     何形式直接或
                                                     间接地从事与
                                                     大港股份相同
                                                     或相似的业务。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镇江新区经济 2、本公司从第 2009 年 12 月 07
                                                                                   持续有效       按承诺履行
诺                                   开发总公司      三方获得的商 日
                                                     业机会如果属
                                                     于大港股份主
                                                     营业务范围之
                                                     内的,则本公司
                                                     将及时告知大
                                                     港股份,并尽可
                                                     能地协助大港
                                                     股份取得该商
                                                     业机会。3、本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不以任何
方式从事任何
可能影响大港
股份经营和发
展的业务或活
动,包括:(1)
利用现有的社
会资源和客户
资源阻碍或者
限制大港股份
的独立发展;(2)
在社会上散布
不利于大港股
份的消息;(3)
利用对大港股
份控股施加不
良影响,造成大
港股份高管人
员、研发人员、
技术人员等核
心人员的异常
变动;(4)从大港
股份招聘专业
技术人员、销售
人员、高级管理
人员;(5)捏造、
散布不利于大
港股份的消息,
损害大港股份
的商誉。4、如
违反以上承诺
导致大港股份
遭受损失,经发
总公司将向大
港股份进行合
理赔偿。5、本
公司及其下属
企业将尽可能
避免和减少与
大港股份之间
的关联交易,对
于无法避免或
者有合理原因
而发生的关联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交易,将遵循公
                                               正、公平、公开
                                               的原则,依法签
                                               订协议,履行合
                                               法程序,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
                                               《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08 年
                                               9 月修订)以及
                                               大港股份《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
                                               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和办理
                                               相关手续,承诺
                                               不通过关联交
                                               易损害大港股
                                               份及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1 、大港股份及
                                               其控股子公司
                                               主要从事的业
                                               务为:园区综合
                                               开发与经营、基
                                               础设施建设、工
                                               业厂房的建设
                                               与经营、物流产
                                               业以及铜材经
                                               营。公司及公司
                                               下属企业( 除
                                 镇江新区大港 大港股份以外 2003 年 05 月 09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持续有效     按承诺履行
                                 开发有限公司 的全资、控股公 日
                                               司及公司对其
                                               具有实际控制
                                               权的企业)控股
                                               或参股企业现
                                               有业务并不涉
                                               及上述业务,双
                                               方不存在同业
                                               竞争。 2、本公
                                               司将来不从事
                                               与大港股份相
                                               竞争的业务。公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司对下属企业
履行本承诺进
行监督,并行使
必要的权力,促
使下属企业遵
守本承诺。即公
司及公司下属
企业不会以任
何形式直接或
间接地从事与
大港股份相同
或相似的业务。
3 、在大港股份
认定是否与公
司存在同业竞
争的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上,公
司承诺,公司的
关联董事和股
东代表将按规
定进行回避,不
参与表决。如认
定公司及公司
下属企业正在
或将要从事的
业务与大港股
份存在同业竞
争,则公司将在
大港股份提出
异议后及时转
让或终止上述
业务。如大港股
份进一步提出
受让请求,则公
司应无条件按
有证券从业资
格的中介机构
审计或评估后
的公允价格将
上述业务和资
产优先转让给
大港股份。4 、
本公司将尽量
减少与大港股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份的关联交易。
               对于无法避免
               的任何业务往
               来或交易均应
               按照公平、公允
               和等价有偿的
               原则进行,交易
               价价格应按市
               场公认的合理
               价格确定,并按
               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双方
               就相互间关联
               事务及交易所
               做出的任何约
               定及安排,均不
               妨碍对方为其
               自身利益、在市
               场同等竞争条
               件下与任何第
               三方进行业务
               往来或交易。
               5 、本公司保证
               严格遵守中国
               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有关规章
               及《公司章程》
               等公司管理制
               度的规定,与其
               他股东一样平
               等地行使股东
               权利、履行股东
               义务,不利用大
               股东的地位谋
               取不当利益,不
               损害大港股份
               及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 上
               述承诺自即日
               起具有法律效
               力,对公司具有
               法律约束力。
江苏大港股份    1、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05 月 20
                                                 持续有效   按承诺履行
有限公司       将严格遵守《公 日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
承诺自本次新
增股份上市之
日起: (1)真
实、准确、完整、
公平和及时地
公布定期报告、
披露所有对投
资者有重大影
响的信息,并接
受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监督管
理;(2)本公司
在知悉可能对
股票价格产生
误导性影响的
任何公共传播
媒体出现的消
息后,将及时予
以公开澄清;
(3)本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将认
真听取社会公
众的意见和批
评,不利用已获
得的内幕消息
和其他不正当
手段直接或间
接从事本公司
股票的买卖活
动。公司保证向
深圳证券交易
所提交的文件
没有虚假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在提出上市
申请期间,未经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不擅自
               披露有关信息。
               2、就本次非公
               开发行募集资
               金使用,发行人
               做出如下承诺:
               本次非公开发
               行募资资金到
               账后,公司将严
               格执行《江苏大
               港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的规
               定,审慎选择商
               业银行并开设
               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募集资金
               将存放于董事
               会决定的专户
               集中管理,专户
               不得存放非募
               集资金或用作
               其他用途;同时
               公司将按照信
               息披露的募集
               资金投向和股
               东大会、董事会
               决议及审批程
               序使用募集资
               金。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募集资
               金到位后将仅
               用于偿还银行
               贷款和补充流
               动资金,公司包
               括补充流动资
               金在内的所有
               募集资金将均
               不用于房地产
               开发项目。
               1、在确保本公
镇江新区经济                    2014 年 03 月 25
               司及所控制的                        持续有效   按承诺履行
开发总公司                      日
               其他企业优先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将安置房、公租
房及市政工程
建设业务机会
让与大港股份
及其子公司的
前提下,如大港
股份及其子公
司日后业务承
接能力增强,大
港股份及其子
公司对本公司
及所控制的企
业所从事安置
房、公租房和市
政工程建设等
大港股份能够
从事的业务提
出受让请求,本
公司及所控制
的其他企业将
无条件按有证
券从业资格的
中介机构审计
或评估的公允
价格将上述业
务和资产优先
转让给大港股
份或其子公司,
确保本公司及
所控制的其他
企业与大港股
份及其子公司
不发生同业竞
争,不损害大港
股份及其子公
司利益。2、本
公司确保本公
司及其他下属
企业中涉及工
程施工业务的
公司继续保持
目前的经营状
态,不从事与大
港股份及其子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相同的市
政工程建设、工
程施工业务劳
务,不会与大港
股份及其子公
司构成同业竞
争。3、针对未
来的业务发展,
本公司及所控
制的其他企业
将不以任何方
式直接或间接
与大港股份及
其子公司所从
事的实际业务
进行竞争。本公
司及所控制的
其他企业不从
事商品房开发
业务(安置房、
公租房小区周
边配套的商品
房除外)。若本
公司或本公司
所控制的企业
获得的商业机
会(包括安置
房、公租房及市
政工程建设)与
大港股份及其
子公司实际业
务构成同业竞
争或可能构成
同业竞争的,本
公司将立即通
知大港股份由
其首先进行选
择,如大港股份
愿意承接,并将
尽力促成该业
务以合理的条
款和条件由大
港股份或其子
公司承接。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无
(如有)
四、对 2015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0.00%    至                        30.00%
动幅度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2,347.44   至                       3,051.67
动区间(万元)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47.44
(万元)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公司各业务正常发展。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24,069,922.58                           695,164,828.48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3,353,453.00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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