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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28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 年 04 月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唐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迟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44,654,000.00           96,239,000.00                      50.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2,204,000.00           22,090,000.00                    -336.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51,853,750.00           -33,998,000.00                     52.52%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5,629,000.00          -237,261,000.00                    -63.9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                     0.03                   -33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                     0.03                   -33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0%                   0.55%                      -2.15%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1,353,455,000.00        11,238,528,000.00                      1.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241,970,000.00         3,294,179,000.00                     -1.5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67,00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16,750.00
合计                                                                     -350,250.0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9,885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RECO SHINE PTE LTD             境外法人             29.12%      218,400,000
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6.54%       49,050,000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89%       36,649,061
张利明                         境内自然人            3.24%       24,294,718
方如意                         境内自然人            0.94%        7,040,000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
                               境内非国有法人        0.65%        4,862,284
红-个人分红-019L-FH002 深
黄俊虎                         境内自然人            0.55%        4,104,800
北京辰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9%        3,660,000
方国权                         境内自然人            0.48%        3,567,640
尚飞                           境内自然人            0.46%        3,445,257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RECO SHINE PTE LTD                                              218,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9,0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36,649,061 人民币普通股
张利明                                                           24,294,718 人民币普通股
方如意                                                            7,0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
                                                                  4,862,284 人民币普通股
红-个人分红-019L-FH002 深
黄俊虎                                                            4,104,800 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辰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6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方国权                                                            3,567,640 人民币普通股
尚飞                                                              3,445,257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中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说明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末,公司股东张利明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
                                 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4,294,718 股,实际合计持有 24,294,718 股,位列公司第
                                 四大流通股股东;公司股东方如意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7,040,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7,040,000 股,位列公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司第五大流通股股东;公司股东黄俊虎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通过国信证券股份
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4,104,8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4,104,800 股,位
                                 列公司第七大流通股股东;公司股东方国权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通过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3,567,640 股,实际合计持有 3,567,640 股,
                                 位列公司第九大流通股股东。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货币资金减少42%,主要因为经营活动净流出85,629千元,投资活动净流出98,159千元,筹资活动净流出所致31,298千元所
致。
预付款项增加58%,主要因为增加预付项目收购款所致。
其他应收款增加58%,主要因为单位往来款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减少100%,主要因为本期归还上年末短期借款所致。
预收款项增加48%,主要因为本期预收子公司股权处置款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减少79%,主要因为本期支付了上年度计提的工资薪金所致。
应付利息减少47%,主要因为本期支付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营业收入增加50%,主要因为开发项目本期结转收入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增加359%,主要因为开发项目本期结转收入增加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41%,主要因为开发项目本期结转收入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减少69%,主要因为本期开发项目营销费用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增加672%,主要因为本期借款利息增加以及费用化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减少100%,主要因为本期应收款项发生减值损失减少所致。
投资收益增加1189%,主要原因为本期联营和合营企业利润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减少99.81%,主要因为本期没有收购子公司,没有产生收购子公司收益所致。
营业外支出减少73%,主要因为本期发生的违约金赔付减少所致。
所得税费用增加218%,主要因为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减少46%,主要因为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减少55%,主要因为本期支付的工程款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主要因为预收处置子公司股权款所致。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减少71%,主要因为本期没有购买子公司所致。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减少80%,主要因为本期新增借款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现金流增加40%,主要因为本期支付利息及偿还借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全资子公司抵押贷款事项
经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26日
与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平安汇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委托贷款合同,委托人委托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向
星泰公司发放委托贷款,贷款额度人民币1亿元,额度期限14个月(单笔贷款不超过3个月,额度循环使用),贷款利率为7.5%/
年,星泰公司将以其持有的北京“阳光上东”未售的部分住宅、底商进行抵押。
截至报告披露日,本公司已完成提款。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本事项的详细情况刊登于2015年1月27日的2015-L6号公告。
2、收购天津德然100%股权事项
经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北京瑞金与杜然、杜厦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
议》,由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天津瑞尚收购杜然持有的天津德然100%股权,股权转让款总计人民币163,364千元,从而间
接取得天津德然持有的杨柳青公司70%的股权。
2012年6月18日,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天津瑞尚完成对天津德然55%的股权收购,并按协议约定支付了股权转让款19,360
千元,支付承担债务款192,640千元。
2012年9月11日,本公司及北京瑞金与杜然、杜厦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对《股权转让框架协议》规定天
津德然剩余45%的股权交割时间、股权转让价款、项目公司欠付杜厦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克瑞思公司的往来款偿还时间等进行
了调整。此项交易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12年9月11日披露的2012-L45号交易进展公告。
根据《框架协议》的约定,本公司最迟应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含)向杜然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及补偿金(如有)及偿
还其应收回债权及补偿金(如有)。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付杜然股权转让款1,936万元人民币,未付股权转让款
10,017万元人民币;已付其应收回债权59,684万元人民币,未付其应收回债权24,755万元人民币。根据《框架协议》的约定,
如本公司在2013年12月31日前(含)未能向杜然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或未能偿还杜然、杜厦应收回的债权的,则自2014
年1月1日起(含),本公司应按日向杜然、杜厦支付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上述款项已在2014年7月31日之前支付
完毕。
天津瑞尚已于201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天津德然100%的股权。2015年1月30日,本公司与杜然、杜厦签署《关于天津德然
商贸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2》,就延迟支付上述款项所产生的补偿金事宜进行补充约定。本
公司同意在2015年1月31日前向杜然、杜厦或其指定第三方支付人民币3000万元。在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按约支付完
毕人民币3000万元补偿款后,杜然、杜厦或其关联方不再就杜然、杜厦或其关联方收购天津德然股权事宜签署的协议向本公
司或本公司的关联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违约、赔偿、补偿、利息等)上述款项已在2015年1月30日之前支付
完毕。
本事项的详细情况刊登于2015年1月31日的2015-L7号公告。
3、转让控股子公司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45%股权事项
经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与北京嘉源盛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众元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于2015年3月18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出售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45%股权,股权
转让对价共计331,890,542元;其中,嘉源盛达受让28.8%股权,股权转让对价为212,409,947元,众元投资受让16.2%股权,股权
转让对价为119,480,595元。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瑞景阳光10%股权,嘉源盛达持有28.8%股权,众元投资持有16.2%股权,
君汇(香港)有限公司持有 45 %股权。
截止报告披露日,本公司已收到股权转让对价首付款人民币100,000,000元。
本事项的详细情况刊登于2015年3月21日的2015-L12、2015-L15号公告。
4.申请贷款及关联交易事项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拟与新资房地产开发(上
海)有限公司、星展银行或委托贷款人指定的其他金融机构签署委托贷款协议,委托贷款人通过受托贷款人向北京瑞丰发放
委托贷款,贷款基本条件如下:借款贷款额度为人民币2亿元,借款期限为1年(若借款人要求且委托贷款人同意,可展期6
个月),借款年利率为借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同时,公司、北京瑞丰,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都锦尚
置业有限公司拟与委托贷款人达成股权/商品房买入选择权协议,如借款人未按期还款,或本公司违反期权协议的约定,委
托贷款人有权按双方共同指定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行使期权。
截至报告披露日,本公司已完成全部提款。
本事项详细情况刊登于2015年3月19日、2015年3月24日的的2015-L9、2015-L14号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履行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
所作承诺
                           (1)新加坡政府产业投资有限公司(GIC Real Estate Pte. Ltd.)仅通
                           过 Recosia China 及 Recosia China 的子公司在中国国内进行房地产投
                           资。(2)在 Reco Shine 作为阳光股份的控股股东期间,Recosia China
                           及 Recosia China 全部控股子公司(包括 Reco Shine 在内)将不控股
                           中国国内其他任何主业为房地产业的 A 股上市公司。(3)在 Reco
                           Shine 作为阳光股份的控股股东期间,如在中国国内任何阳光股份已
                           有房地产投资项目的城市或地区中,Recosia China 或 Recosia China
                           的任何一家控股子公司(包括 Reco Shine 在内)寻找到任何由 Recosia
                           China 或 Recosia China 的任何一家控股子公司(包括 Reco Shine 在内)
                           拟控制且符合阳光股份整体业务发展规划的房地产投资项目时,则
                           Recosia China 及 Recosia China 的全部控股子公司(包括 Reco Shine                 在 Reco
首次公开发 Reco Shine 在内)将事先通知阳光股份,阳光股份则有权优先考虑与 Recosia                            Shine 作为
                                                                                               2007 年 06                履
行或再融资 及 Recosia      China 及 Recosia China 的全部控股子公司(包括 Reco Shine 在内)合                阳光股份
                                                                                               月 07 日                  行。
时所作承诺 China           作投资该等项目。在阳光股份书面告知不与 Recosia China 及 Recosia                  的控股股
                           China 的全部控股子公司(包括 Reco Shine 在内)合作投资该等项目                   东期间。
                           后,Recosia China 及 Recosia China 的全部控股子公司(包括 Reco
                           Shine 在内)方可采取其他方式投资该等项目。(4)在 Reco Shine 作
                           为阳光股份的控股股东期间,如阳光股份表示有意向与 Recosia China
                           或 Recosia China 的任何一家控股子公司(包括 Reco Shine 在内)共
                           同投资某一房地产投资项目但亦有其他主体有意向与 Recosia China
                           或 Recosia China 的任何一家控股子公司(包括 Reco Shine 在内)共
                           同投资同一房地产投资项目时,则在同等条件下,Recosia China 及
                           Recosia China 的全部控股子公司(包括 Reco Shine 在内)将优先选
                           择与阳光股份共同投资,但 Recosia China 及 Recosia China 的全部控
                           股子公司(包括 Reco Shine 在内)有权选择不投资该项目。
其他对公司
中小股东所
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
             是
时履行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四、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资料
                                                               光大证券 谢皓宇   公司发展战略、商业运营模
2015 年 03 月 13 日 北京          实地调研     机构
                                                               新华基金 贺俊瑛   式和业务发展状况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03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00,125,000.00                          515,212,000.0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42,175,000.00                           44,234,000.00
    预付款项                                         553,360,000.00                          349,376,000.0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04,310,000.00                          128,940,00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3,229,020,000.00                        3,218,595,000.0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4,328,990,000.00                        4,256,357,000.0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9,326,000.00                        113,804,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35,130,000.00                         35,13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931,310,000.00                        931,402,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5,740,560,000.00                     5,692,000,000.00
    固定资产                          34,020,000.00                         34,864,000.00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52,176,000.00                         52,218,000.0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02,665,000.00                        103,294,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278,000.00                         19,459,0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7,024,465,000.00                     6,982,171,000.00
资产总计                           11,353,455,000.00                    11,238,528,000.0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585,043,000.00                        606,949,000.00
    预收款项                         274,109,000.00                        185,390,000.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4,276,000.00                        20,450,000.00
    应交税费                         308,542,000.00                        343,567,000.00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应付利息                   12,777,000.00                         24,122,000.00
    应付股利                    9,816,000.00                         11,600,000.00
    其他应付款                454,497,000.00                        372,117,000.00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47,432,000.00                     1,497,922,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196,492,000.00                     3,062,417,000.0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979,778,000.00                     2,959,778,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421,648,000.00                        415,259,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14,000,000.00                         14,000,000.00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435,750,000.00                        430,453,00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851,176,000.00                     3,819,490,000.00
负债合计                     7,047,668,000.00                     6,881,907,000.0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749,913,000.00                        749,913,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511,152,000.00                        511,152,000.0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185,169,000.00                        185,174,000.00
    专项储备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盈余公积                                    95,588,000.00                         95,588,000.0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700,148,000.00                     1,752,352,00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241,970,000.00                     3,294,179,000.00
    少数股东权益                              1,063,817,000.00                     1,062,442,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4,305,787,000.00                     4,356,621,000.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1,353,455,000.00                    11,238,528,000.00
法定代表人:唐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迟超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2,005,000.00                          123,356,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                                     4,069,000.00                            4,069,000.00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720,323,000.00                          720,323,000.00
    其他应收款                                5,009,042,000.00                        4,947,750,000.00
    存货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5,755,439,000.00                        5,795,498,000.0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845,855,000.00                          846,216,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45,000.00                              248,000.00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846,100,000.00                        846,464,000.00
资产总计                           6,601,539,000.00                     6,641,962,000.0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120,000,000.00
    应付职工薪酬                          1,000.00                              1,000.00
    应交税费                             52,000.00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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