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出售其持有的智易有限公司4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颖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颖艺公司”)系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荣之联”)全资子公司荣之联(香港)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以
下简称“荣之联香港”),注册资本 5,000 万元。颖艺公司拟将持有的智易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智易公司”)40%股权以人民币 6,56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 Gauteng
Focus Limited(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201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
资孙公司出售其持有的智易有限公司 40%股权的议案》,同意颖艺公司将其持有
的智易公司 40%股权以人民币 6,56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 Gauteng Focus Limited。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投融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交
易涉及的交易金额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2015 年 4 月 24 日,颖艺公司与 Gauteng Focus Limited 就本次交易签署
了《关于智易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同》。
4、公司此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一)出让方
1、公司名称:颖艺有限公司(Smart Masterly Limited)
2、注册地:英属维尔京群岛(BVI)
3、注册地点:P.O. Box 957, Offshore Incorporations Centre, Road Town,
Tortola,British Virgin Islands
4、注册资本:法定:美金五万元(USD50,000)
5、已发行及缴足:美金壹元(USD1.00)
6、成立日期:2012年10月17日
7、注册编号:1738895
8、股东:荣之联(香港)有限公司100%持股
9、董事:王东辉
10、与公司关系:荣之联全资孙公司
(二)受让方
1、公司名称:Gauteng Focus Limited
2、注册地:英属维尔京群岛(BVI)
3、注册地点:Coastal Building, Wickham''s
Cay II, P.O. Box 2221,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4、注册资本:法定:无
已发行及缴足:无
5、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5 日
6、注册编号:1797660
7、股东:福方集团有限公司
8、董事:老元华先生,罗爱过女士,蔡志辉先生
9、实际控制人:景百孚先生
10、实际控制人的主要财务数据
景百孚先生除经过福方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Gauteng Focus Limited 100%
股权外,还实际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734) 22.22%的股权、香港主板上市公司嘉年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0996.HK)
80.30%的股权、企展控股有限公司(1808.HK)28.63%的股权和福方集团有限公
司(0885.HK)70.71%的股权。
根据交易对方实际控制人的资信情况,公司认为其履约能力和付款能力不存
在重大风险。
11、与公司的关系: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
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并且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
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智易公司的40%股权
2、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担保权等权利限制,也不存在重大争议、
诉讼或仲裁事项,未被司法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
3、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智易有限公司 (Easy Talent Limited)
(2)注册地:开曼群岛
(3)注册地址:P.O. Box 2804,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KY1-1112,
Cayman Islands
(4)股本:法定:美金五万元(USD50,000.00)
已发行及缴足:美金六元(USD6.00)
(5)成立时间:2010 年 1 月 8 日
(6)注册号:235816
(7)股东:WINSINO INVESTMENTS LIMITED 100%持股
(8)董事:何曦雅
(9)与公司关系: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
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并且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
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4、标的公司及关联公司股权关系
5、标的公司的关联公司基本情况
(1)企展控股有限公司
企展控股有限公司系一家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股份公司,其股份在香港联
合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1808)。主要业务为提供综合商业软件方案,及证券
交易及投资。
(2)Winsino Investments Limited
Winsino Investments Limited 系一家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其为企展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是一家投资控股公司。
(3)亮辉控股有限公司
亮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亮辉控股”)系一家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
立的投资控股公司。亮辉控股为智易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东方龙马科技有限公司
东方龙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龙马”)系一家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有
限公司,注册地址为香港德辅道中 61 至 65 号华人银行大厦 15 楼 1502 室,成立
于 2010 年 3 月 31 日,注册编号 1437972,法定股本港币一万元(HKD10,000),
已发行及缴足港币一元(HKD1.00)。香港龙马为亮辉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5)北京东方龙马软件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龙马软件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龙马”)系一家在中国注册成
立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寺甲 4 号 5 层 523 室,成立于 1998
年 8 月 20 日,注册编号:110000005138800。注册资本为 1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林燕华。经营范围为研究、开发电子计算器软硬件及系统工程;技术
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北京龙马为香港龙马的全资
子公司。
(6)成都东方龙马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成都东方龙马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龙马”)系一家在中国注
册成立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 16 号火炬大厦 B 座
七楼,成立于 2001 年 12 月 28 日,注册编号:510109000052350,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林燕华。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硬件及系统工程的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计算机、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
发射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汽车配件、百货。
成都龙马为北京龙马的全资子公司。
(7)上海东方龙马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龙马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龙马”)系一家在中国注册
成立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 351 号 2 号楼 604
室,成立于 1998 年 8 月 10 日,注册编号:310115000476188,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巨正义。经营范围为软件开发,计算机网络服务、系
统集成、信息服务、计算机专业领域内的“四技”服务,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监控
设备销售,附设分支。上海龙马为成都龙马的全资子公司。
6、标的公司的主要业务
智易公司系一家注册在开曼群岛的私营有限公司,智易公司与其全资控股的
亮辉控股及香港龙马均为投资控股公司,其业务实质在其间接全资控股的北京龙
马及其下属的全资控股公司成都龙马和上海龙马。
北京龙马是美国 ORACLE 公司在中国最重要的合作伙伴之一、ORACLE 授
权技术支持服务中心和授权培训中心。北京龙马专注于提供以数据库技术为核心
的软件解决方案和服务,公司拥有获得 ORACLE 的 OCP 认证证书和 OCM 认证
证书的大量培训和服务工程师,为全国各行业客户提供专业的数据库软件解决方
案和技术服务。
北京龙马(合并成都龙马及上海龙马)最近三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1,728.6 16,612.30 10,278.50
负债总额 5,485.0 2,129.5 2,481.20
净资产 16,243.6 14,482.80 7,797.30
项 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31,494.1 16,777.20 14,066.50
净利润 1,760.8 1,672.20 1,469.90
四、股权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颖艺公司持有的智易公司40%股权。
2、交易主体
出让方:颖艺有限公司
受让方:Gauteng Focus Limited
3、交易价格:6,560万元人民币
4、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标的股权为颖艺公司于2012年11月以5,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购得,
该长期股权投资以权益法进行核算,本次交易定价以北京龙马截至2014年12月31
日的净资产16,243.6万元人民币为基础,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标的公司40%股权估
值为6,560万元人民币。
5、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
本合同签交割日,甲乙双方须同时履行交割及付款义务。甲方交付文件先以
原件扫描件的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给乙方指定的授权代表(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
的同时确定其授权代表及具体的联系方式);同日,甲方将原件快递给乙方指定
的授权代表。乙方于交割当日向甲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至甲方银行账户。
6、交付状态及交付时间
(1)甲方于交割当日向乙方交付如下文件:
由甲方、乙方合法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合同明确乙方为受让方;
以甲方名称登记的4股代表转让股权的股票证书正本;
由智易有限的董事局或唯一董事通过合法有效的决议批准:由甲方将转让股
份转让给乙方;把乙方的名字登记于智易有限的股东名册中,使乙方成为转让股
份的登记持有人,并向乙方发出以其名字登记的转让股份证书;
由智易有限的董事局通过合法有效的决议批准;
以乙方名称登记的4股代表转让股权的股票证书正本。
(2)乙方于交割当日向甲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至甲方银行账户。
7、本次交易手续的办理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合同各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缴纳本次股权转让和公司变更登
记过程中涉及的税费。
8、合同的生效条件
双方授权代表在《关于智易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同》签字或盖章后,合同
即可生效。
9、交易标的资产完整性
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
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五、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出售资产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
鉴于目前国内行业发展现状以及公司未来不存在增持智易公司股权而达到
绝对控股的可能性,因此公司决定出售所持智易公司的 4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
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智易公司的股权,且收回资金 6,560 万元,有利于促进资源
的合理配置,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2、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收回投资,并取得投资收益 1,560 万元。公司本次出售智易
公司股权,交易定价合理、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
良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及子公司将不再持有智易公司的股权,由 Gauteng
Focus Limited 持有该部分股权。
本次出售资产交易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对控股、参股公司的管理,实现公
司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升公司的管理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
根据交易对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资信情况,公司认为其履约能力和付
款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关于智易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同》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龙马(合并成都龙马及上海龙马)2012-2014年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