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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27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021
       2015 年 04 月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吕泽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美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薛美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44,571,302.76             123,096,422.92                    17.45%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9,861,104.23              2,106,393.07                   -568.15%
(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4,212,605.27            -24,631,922.65                   -160.6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1970                   -0.0878                  -124.35%
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03                   0.0075                   -504.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03                   0.0075                   -504.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2%                     0.24%                     -1.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0.88%                    -1.63%                     0.75%
收益率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824,896,813.19          1,848,083,253.70                     -1.25%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
                                             1,203,938,406.08          1,212,667,376.45                     -0.72%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
                                                       3.6932                    3.7200                     -0.72%
产(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7,056.7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840,964.64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7,439.67
减:所得税影响额                                                        123,683.0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1.99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合计                                                                   707,632.5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作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具有较为明显的技术竞争优势。高分子发泡行业技术竞争的核心在于对发泡的
配方工艺和总体生产工艺流程的掌握,这些核心配方、工艺及技术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至关重要。随着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行
业内企业对核心技术人员的争夺在所难免。如果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或核心技术外泄,将会影响公司在高分子发泡行业
的技术领先地位,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公司面临因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带来的技术外泄风险。
对此,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通过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整体培养计划,采用公平的竞争晋升机制等
措施,有效的吸引和稳定人才,加强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市场领先地位。
2、经营规模迅速扩大可能引致的管理风险
公司已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了较为规范的管理体系,运营良好,经营业绩稳步增长。今后,随着公司高分子结构泡沫
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公司经营规模将迅速扩大。经营规模的迅速扩大,将对公司高管人员的管理和协调能力提出较
高的要求,公司现有的管理架构、管理人员的数量和结构若不相应进行调整,将对公司的发展构成一定的制约。公司面临能
否建立与公司业务规模相适应的高效管理体系和管理团队,确保公司稳定、健康发展的风险。
对此,公司将进一步加强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增强人才队伍的建设,控制管理风险的发生。
3、新产品研发的风险
技术创新和产品不断的更新换代,是公司成立以来规模迅速扩大的重要因素。公司新产品的研发,一般要经过技术和工艺积
累、实验室实验、检测、技术和工艺调整、中试和规模生产的过程。由于高分子发泡材料,特别是高分子结构泡沫材料对产
品的质量、性能和稳定性有较高的要求,对产品的研发、生产的工艺设计要求较高,公司研发过程中需投入大量的人员和资
金,新产品的研发成本较高。公司受研发能力、研发条件和其他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存在新产品研发失败的风险,这种风
险可能导致公司不能按计划开发新产品,或者开发出来的新产品在性能、质量和成本损耗方面不具有竞争优势,进而影响公
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
对此,公司建立了有效的研发机制、持续的研发投入、不断扩充核心研发人员,保证了公司具备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
4、境外经营风险
加快拓展境外市场、推动公司国际化发展步伐,是本公司的重要发展战略。在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对外投资,获得海外公司复
合材料发泡行业内领先的技术、产品、品牌和渠道,研发能力、高端产品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体系,拉大公司与竞争对手
的领先优势,同时实现公司的全球市场战略布局,完善公司产品在全球市场的营销渠道,加强公司在全球的品牌影响力,逐
渐实现成为在复合材料领域国际领先企业的战略目标。但境外经营受地缘政治、所在国政策及国际化人才培养、管理能力等
因素影响较大,存在一定风险。
对此,公司加强国际化人才引进,积极消化、总结境外业务拓展经验、教训,在公司制度、规范层面加强对境外业务管控,
并严格执行。同时,公司在境外业务拓展和境外具体运营过程中,严格遵守所在地区政策、法规及相关习惯,以弱化境外经
营风险。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8,614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吕泽伟           境内自然人            9.94%       32,386,614        27,289,960 质押                      22,437,460
吴海宙           境内自然人            9.87%       32,186,614        29,880,000 质押                      29,880,000
孙剑             境内自然人            9.02%       29,391,614        24,293,710 质押                      21,520,000
杨志峰           境内自然人            5.43%       17,703,922        17,703,922
徐奕             境内自然人            5.13%       16,714,946        12,536,209 质押                       4,920,000
高琍玲           境内自然人            3.36%       10,949,132        10,949,132
上海磐沣投资中
                 境内非国有法人        2.60%        8,486,377
心(有限合伙)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汇
丰晋信新动力混 其他                    1.69%        5,495,044
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霍建勋           境内自然人            1.25%        4,073,100         2,000,000
上海珑骐投资中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3%        3,673,375
心(有限合伙)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上海磐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8,486,377 人民币普通股               8,486,37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
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5,495,044 人民币普通股               5,495,044
金
孙剑                                                                  5,097,904 人民币普通股               5,097,904
吕泽伟                                                                5,096,654 人民币普通股               5,096,654
徐奕                                                                  4,178,737 人民币普通股               4,178,737
上海珑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673,375 人民币普通股               3,673,375
赵爱立                                                                3,616,520 人民币普通股               3,616,520
李伟                                                                  3,168,515 人民币普通股               3,168,515
阎博                                                                  2,5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560,000
吴海宙                                                                2,306,614 人民币普通股               2,306,614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吕泽伟、孙剑、吴海宙于 2009 年 11 月 9 月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承诺:“协议各方同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说明                               意在行使常州天晟董事权利、股东权利时,除资产收益权、知情权、股权处置权外,将
                                   采取一致行动,协议各方同意在常州天晟重大问题决策上应事先沟通,取得一致意见。
                                   自协议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协议各方为常州天晟股东时均对其有法律约束力。” 杨
                                   志峰、高琍玲为夫妻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无
(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在任期间,每年
吕泽伟                  27,289,960                0               0        27,289,960 高管锁定           按持股总数的
                                                                                                         75%锁定
                                                                                                         在任期间,每年
吴海宙                  29,880,000                0               0        29,880,000 高管锁定           按持股总数的
                                                                                                         75%锁定
                                                                                                         在任期间,每年
孙剑                    24,293,710                0               0        24,293,710 高管锁定           按持股总数的
                                                                                                         75%锁定
                                                                                        首发后个人类限
杨志峰                  17,703,922                0               0        17,703,922                    2016-09-09
                                                                                        售
                                                                                                         在任期间,每年
徐奕                    12,536,209                0               0        12,536,209 高管锁定           按持股总数的
                                                                                                         75%锁定
                                                                                        首发后个人类限
高琍玲                  10,949,132                0               0        10,949,132                    2016-09-09
                                                                                        售
镇江新光股权投
                                                                                        首发后机构类限
资基金企业(有           3,501,286                0               0         3,501,286                    2017-09-09
                                                                                        售
限合伙)
                                                                                        首发后个人类限
张润发                   2,600,000                0               0         2,600,000                    2015-09-09
                                                                                        售
华宝信托有限责                                                                          首发后机构类限
                         2,600,000                0               0         2,600,000                    2015-09-09
任公司                                                                                  售
宋越                     1,888,247                0            9,416        1,897,663 高管锁定           2015-08-29
东海基金-工商            2,000,000                0               0         2,000,000 首发后机构类限 2015-09-09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银行-东海基金-                                              售
工行-鑫龙 59 号
资产管理计划
                                                            首发后个人类限
霍建勋               2,000,000   0      0       2,000,000                    2015-09-09
                                                            售
东吴证券股份有                                              首发后机构类限
                      930,000    0      0         930,000                    2015-09-09
限公司                                                      售
东海基金-光大
                                                            首发后机构类限
银行-鑫龙 48 号       600,000    0      0         600,000                    2015-09-09
                                                            售
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光大
银行-富春定增                                               首发后机构类限
                      550,000    0      0         550,000                    2015-09-09
82 号资产管理计                                             售
划
财通基金-工商
银行-财通基金-                                              首发后机构类限
                      500,000    0      0         500,000                    2015-09-09
富春定增 3 号资                                             售
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公司-
                                                            首发后机构类限
工行-杭州新天         500,000    0      0         500,000                    2015-09-09
                                                            售
地集团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上海                                               首发后机构类限
                      400,000    0      0         400,000                    2015-09-09
银行-龚晓岚                                                 售
财通基金-上海                                               首发后机构类限
                      400,000    0      0         400,000                    2015-09-09
银行-李宏伟                                                 售
财通基金-兴业
                                                            首发后机构类限
银行-白石复利 1       200,000    0      0         200,000                    2015-09-09
                                                            售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光大
银行-财通基金-                                              首发后机构类限
                       50,000    0      0          50,000                    2015-09-09
富春 62 号资产管                                            售
理计划
                                                                             在任期间,每年
                                                            首发后个人类限
钱斌                   44,174    0      0          44,174                    按持股总数的
                                                            售
                                                                             75%锁定
合计               141,416,640   0   9,416    141,426,056         --                --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报告期比期初下降41.41%,主要原因系货款支付增加所致;
2、预付款项报告期比期初上升79.37%,主要原因系备货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3、在建工程报告期比期初下降98.35%,主要原因系在建工程完工结帐固定资产所致;
4、应交税费报告期比期初下降57.15%,主要原因系期初有大额企业所得税计提所致;
5、应付利息报告期比期初上升90.74%,主要原因系计提债券利息所致;
6、其他综合收益报告期比期初上升82.46%,主要原因系外币折算差额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营业税金及附加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上升40.14%,主要原因系收入增加相应税负增加所致;
2、销售费用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上升61.50%,主要原因系公司大力促进市场拓展相关费用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下降31.92%,主要原因系公司归还贷款、利息下降所致;
4、营业外收入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下降92.77%,主要原因系公司上年出售资产所致;
5、营业外支出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下降65.48%,主要原因系本期较少发生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下降160.69%,主要原因系货款支付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上升60.89%,主要原因系公司投资减少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4,457.13万元,同比上升17.45%;营业利润-1,433.52万元,同比上升15.3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986.11万元,同比下降568.15%。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上升,毛利率也有所上升,但因受季节性对销售的影响,公司营业利润仍出现亏损;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出现下降主要是上年同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利润的影响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健康良好,业务战略布局进展顺利,为未来业务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为保证公司未来经营战略的实现,公司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第一、通过技术改造和产品研发,进一步加强质量和成本管控,扩大毛利空间,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稳固市场地位。
第二、对部分业务版块进行细分调整,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扩大市场占有量,扩展产品应用领域。
第三、在管理方面,进行精简高效,提倡成本领先,提升人均价值创造。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相比上年同期,公司前5大供应商因子公司青岛新祺晟业务启动而发生变化,公司不存在对某一供应商的重大依赖。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相比上年同期,公司前5大客户因子公司新光环保纳入合并而发生变化,公司不存在对某一客户的重大依赖。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发展战略,根据年度经营总体计划,顺利的推进各项工作:继续扩大优势产品的市场,提升市场占有率;
通过不断提升研发实力,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加强内部控制,不断规范公司的管理和运营流程。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第二节“重大风险提示”部分。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根据交易双方
                                                   签署的《发现股
                                                   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
                                                   的约定和交易
                                                   对方出具的股
                                                   份锁定的相关
                                                   承诺,镇江新光
                                                   股权投资基金
                                                   企业(有限合
                                                   伙)以所持新光
                                                   环保股权所认
                                                                                   自本次发行完
                                                   购天晟新材股
                                                                                   成之日起至三
                                     交易对方:高琍 份自该股份发
                                                                                   十六个月内且 截止到报告期
                                     玲、杨志峰、杨 行结束之日起
                                                                                   天晟新材 2015 末,上述承诺人
                                     生哲、高润之、三十六个月内 2014 年 01 月 20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年《审计报告》严格信守承诺,
                                     镇江新光股权 不得转让。高琍 日
                                                                                   及新光环保       未出现违反承诺
                                     投资基金企业 玲、杨志峰以所
                                                                                   2015 年年度《专 的情况发生。
                                     (有限合伙) 持新光环保股
                                                                                   项审核报告》出
                                                   权所认购天晟
                                                                                   具日前
                                                   新材股份自该
                                                   股份发行结束
                                                   之日起二十四
                                                   个月内不得转
                                                   让,自股份发行
                                                   结束之日起二
                                                   十四个月后,前
                                                   述股东可在天
                                                   晟新材依法公
                                                   布 2015 年财务
                                                   报表和新光环
                                                   保 2015 年年度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专项审核报
               告》后,转让其
               以所持新光环
               保股权认购的
               天晟新材股份
               份额的 50%,但
               前述股东按照
               《盈利预测补
               偿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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